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多严重你知道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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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来公司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双方调解,由于当时那名同事和总经理都在气头上结果调解无疾而终,监察大队后续来了几次不了了之,我们招商部一位同事因招商业绩不好,在办公室与总经理发生冲突,事后总经理以该同事招商业绩不佳、辱骂殴打领导为由令人事部下文将其开另除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该同事拒不接受公司开除他的要求,继续来公司打卡,并同时向劳动监察举报公司,第二,对方到人社局负责社保的部门投诉您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然后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对您进行处理。

员工告您到劳动局也就是人社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虽然您没有说具体情况,我介绍一下。不知道告您是哪一项,请自己核对。第一对方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您,劳动监察大队是行政执法部门,如果您恶意欠薪,已经查实,仍然不和劳动者结清工资的话,该部门可以对您进行处罚。如果不服处罚,不缴纳罚款,那么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对方到人社局负责社保的部门投诉您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然后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对您进行处理。第三,对方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主要是欠薪、工伤赔偿、双倍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内容。仲裁前期受理后会给你下受理通知书答辩书等,后期会开庭进行审理,而后出裁决。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当然调解也是贯穿其中的。第四就是对方告您骗医疗保险,我感觉第四的可能性教小。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后发私信,有问必回。欢迎大家关注后咨询,免费为大家排忧解难。请各位伸出友爱的小手,点击关注的同时也给文章点一个赞,谢谢大家,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劳动法,能够为自己依法维权。这是后期私信回答各位的问题部分截图,请大家一定关注支持一下,回答了几千条,只有几百个人加关注。太不够意思了,给关注给我动力。谢谢。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广大农民工朋友及时、便捷反映问题,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17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请广大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农民工朋友遇到施工企业或劳务队伍拖欠工资问题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拨打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有关情况,并提供有效线索。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按照“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要求,对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现在没有劳动局这个称呼了,从大约2009年开始地方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称为人社局;员工权益受到损害一般有两种维权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处理速度快、但效果有限,不过劳动监察有行政处罚权,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劳动仲裁效果比较好,如果不接受仲裁继而可以提起诉讼。

自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以后,政府对劳动用工争议处理愈加重视,员工维权意识增强,员工提告企业的案例越来越多,集中在欠薪、未缴纳社保、工伤争议、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提告公司与法律理论还是有出入的。

2017年作为当时所在公司的人事行政经理,我参与处理一起员工告企业的纠纷。我们招商部一位同事因招商业绩不好,在办公室与总经理发生冲突,事后总经理以该同事招商业绩不佳、辱骂殴打领导为由令人事部下文将其开另除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该同事拒不接受公司开除他的要求,继续来公司打卡,并同时向劳动监察举报公司。

劳动监察大队来公司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双方调解,由于当时那名同事和总经理都在气头上结果调解无疾而终,监察大队后续来了几次不了了之。

随后总经理令信息部清空考勤机内那名同事的指纹信息,并让安保部清空其座位。作为人事行政经理,我积极与那名同事沟通按照领导意思劝其主动离职,另外我也积极与总经理沟通建议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不过双方都没有接受我的建议。

接下来那名同事提出了仲裁,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解建议那名同事离职,公司给予相应经济补偿。那名同事接受了,但公司不接受仲裁结果不愿意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名同事又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总经理找了法院的人,案件迟迟没有审理宣判。那名同事找了我们当地的电视台反应法院偏袒公司、劳动监察不作为行政渎职,又向税务部门反应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

电视台过来采访并播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税务部门来公司查账,也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财务工作。

最后总经理迫于压力接受法院调解,那名同事离职,按N+1的方法补偿其4个月的薪水。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不会有多严重的后果,但是被员工起诉,你肯定有不合理的或者违反劳动法的地方。我对象之前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八个月后才给缴纳社保。工作一年半多,因为单位内部问题,所在部门好几个员工一起被辞退,以上班违规违纪为由,并解除劳动合同。开始也没想怎么着,破公司一个,辞退就辞退吧。但是在办理离职的时候因为工装问题,对方非要扣除几百块钱费用。然后我对象就不愿意了,在网上搜了个仲裁范本,接着去仲裁,要求经济赔偿。但狗屁仲裁竟然不支持我对象诉求,支持对方提交的所谓的员工旷工,不去上班,合理合法辞退。(可笑的是对方的证据就是给我对象的一纸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我对象是收到解除劳动通知书后才去上班)最后我对象通过法律援助找了个律师,进行上诉,主要诉求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给予经济赔偿,一审胜诉,判决对方支付九千左右赔偿金。对方不服上诉,二审,仍然是胜诉。折腾了大半年,终于出了口气,当初我们并不想打官司,而是对方太过分。到这里,按理说应该结束了,但我们不想结束,因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我对象失业,同时因对方未及时给予缴纳社保,导致我对象社保只缴纳了十个月,不足一年,无法申请失业金。现在我们要求对方支付因未及时缴纳员工社保而导致员工的失业金损失。法院方面一直希望我们调解,说之前没有这样的案例,不好判。不管怎么样,我们准备打到底。员工告公司,太累了,这手续,那手续,还有各种证明,值得欣慰的是,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被员工告到劳动局的后果有哪些呢?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一、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9、【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10、【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能被员工告上劳动局的,一定是老板。劳动局是国家以保护劳动者权益,解决劳动者纠纷,所设立的机构。

如果一个企业老板被员工告上农动局,会怎么样?答,不怎么样。

我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事例。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她在那里工作5年了,在这五年里,她任劳任怨,为公司创造了很大的利润。就在去年,她的父亲生病了,需要请假回家照顾父亲,可她的老板以公司太忙等原因,予以拒绝了。

没有办法,作为女儿,即使老板不批假她也得回家啊,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她选择了先回家照顾父亲。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她回到公司的时候,老板以无故旷工为由,把她给开除了。

我的这位朋友,把她的老板告上了劳动局。因为是私营企业,她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老板只结清了她的工资己,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从提问看,题主应该是个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要知道后果,就需要先搞清楚员工是为什么要告你。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来看,企业侵害或损害劳动者利益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这些情形都可能造成劳动者起诉雇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题主可以对照查找是否有以上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后果就是败诉,承担诉讼费和经济补偿,根据情节可能会有行政处罚。

如果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建议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可以降低经济损失和企业诚信风险。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劳动者没弄懂法律法规就起诉或无礼取闹以获取利益者,这个要看具体情形才能决定是否协商解决。

需要提醒题主的是,很多情况模糊不好界定时,仲裁等程序一般会考虑照顾弱势群体,对劳动者有一定的倾向性,建议能和解尽量和解。

题主对以上解答如果满意的话,希望能得到点赞和转发!

13年刚来上海工作的时候,去了一家十几人的小型公司,老板比较坑的那种。干了有半年多,就跟几个同事一起离职了,结果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给了,也就六七千块钱吧。听说以前离职的同事也是这样的,只是那些人嫌麻烦没有仲裁。当时我就是气不过,直接网上搜了流程,看怎么仲裁,记得是先打电话,不管用,然后就直接去仲裁机构填材料,材料还是挺多的。有的窗口会以材料不齐拒绝掉,但是另一个窗口受理了(值得怀疑,反正是各种窗口推脱,说材料不齐其实我们材料都有的,合同什么的)。后续呢就是,仲裁那面通知前公司人事,约个时间面谈,人事那面也是很好说话满口答应一星期内把工资结了,双方按手印就打成和谈了。

后面的一周,我那几个同事都拿到工资了,唯独我没有,然后我又给人事打电话,人事说是老板办的他不知道,当时真是气死我了,根据法律仲裁不成功,或者没有按照仲裁方时的条件办理,就能去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我当天就去法院了,然后第二天工资就到账了。解气。

有劳动纠纷,首先要仲裁,没有经过仲裁,法院会先让你仲裁协商,仍不成功的,法院才会强制实施。前提是有证据,比如说劳动合同。

我有一个朋友之前在一家比较坑的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工资两个多月。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有没有富爸爸可以依靠,所以最后朋友和他同事们一起把公司告到了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最后公司支付了工资和赔偿金。

我也听身边的人讲过,有的刚入职场,不敢得罪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基本就算了,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职场中,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学会维权。

要提醒下,申请劳动仲裁时一定要保留好自己的在职证据,考勤记录,薪资单据,工作相关的资料,公司制度等留好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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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公司违规了劳动法的哪些条例

用人单位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了,要反思公司是否曾做过以下的事情: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五)未签订书面合同,没发工资的;

(六)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

按照劳动法,如果是以上几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而员工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需每个月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共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争议影响

根据劳动争议的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对公司的形象和诚信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公司的生意上,影响公司的收益。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就尽快和员工协商后,赔偿给对方,以防闹到法院后,不仅要承担法律成本和责任,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能私下协商解决的,就尽量私下解决。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一)用人单位在工资上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每月按时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是犯法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要调整工作岗位的,要事先书面通知;

(三)主动和员工解除合同的,不仅要支付员工应得的那部分工资,还要有经济赔偿;

(四)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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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时代的企业主人。员工,就是凭力气争口饭吃的动物而己,特别是在私企没有什么地位可言,就如同过去的长工(签合同的)短工(未签合同的临时工)一样。员工告状,输赢都玩完,工作肯定是丢了。现在的用工政策很不完善,保护不了员工的权力。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国家授权代表国家机关保证《劳动法》实施的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与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也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现在还可以把欠薪行为严重的企实上报省、自治区列入欠薪“黑名单”,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联合惩戒。

同时,国家已经明确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入《刑法修正案(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不依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企业与法人或相关负责人,以恶意欠薪罪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以上是“劳动者之哥”的真实看法与经验,如有什么需要帮助与提问,欢迎留言与关注。

当下,做企业不易;但是,在外打拼的人更不易。一旦涉及劳资纠纷,劳动仲裁是必不可少的诉讼环节,但凡可以协商解决的,谁也不愿意兴师动众,诉讼往往是无奈的抉择。

第一,拖欠工资行为。打工者活干完了,老板不给钱,你让人怎么办?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一家人喝风?拖欠工资行为,既不明智也不合法。

谴责指数五星

第二,不签署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跟劳动者签署书面合同,实践中多少企业没有做到呢?即便面临着社保的压力,合同也是需要签署的。殊不知不签署合同,有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惩罚,孰轻孰重,自己掂量吧。

第三,拒绝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涉及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甚至赔偿金,用人单位拖延的结果未必可以免除此项义务,协商解决也许对用人单位更为有利。

第四,仲裁程序没有费用,所以用人单位拖延的结果不会为劳动者增加经济的负担;仲裁裁决如果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资纠纷案件,劳动者甚至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援助条件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代为诉讼。

简单总结,涉及劳资纠纷案件,用人单位不要抱有过分的侥幸心理进行拖延,适时止损才是正确的选择!

在深圳,我去劳动局告过两次,也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都是被恶意欠钱,最后都拿到钱了!只是时间周期花的久一点,被告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可以查到征信黑名单,只要证据确凿,坚持到底,没什么难度的。所以,以后找工作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应聘企业有没有上征信黑名单,有的话就不要去了。还有各企业做业务找客户都可以查询对方有没有上征信黑名单,有的话都不要去合作,免得失信被坑!

这事我来回答,是有根据的,我有个亲戚是漯河市,舞阳县的,他说二十多个农民工,给本县房产啇,胡玉轻,干活不给钱,然后去了本县劳动局,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说菅不了,然后去了县府,二零一六年的事止今没完全解决,没用,就这样子,见天炒作农民工,只是暴料而已,一点意义都没有,

劳动仲裁

首先要确定仲裁的案件内容是什么?比如未开工资、未在用人期缴纳保险、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工资、不合理的开除克扣工资等等。

劳动仲裁会按照仲裁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开庭时间。但是原告必须要具备:1、劳动合同证明,2、银行工资流水、3、离职证明、4、打卡记录等,以上满足两条就可以算证据充足。现在劳动仲裁有针对农民工的快速仲裁渠道,如果是正常的用人单位劳务问题,仲裁会根据提交上来的证据进行审核,审查过后会致电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情况,事情是都属实,准不准备给,电话进行约访,如果对方执意或有不认同,只要证据充足会安排时间开庭。开庭的时间大概是提交证据一到三个月之间,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当然也可以委派律师,双方就对方事情陈诉,法官会根据证据来判决,只要提交的证据不是伪造的,基本上就是原告胜。除非被告能提成出他并是不本公司员工的证明。

那么判决后,被告继续无赖不预支付所欠款项,那么会由仲裁提交到人民法院,首先转移到的当地的区法院,区法院移交时间大概在2-3个月,通知双方进行开庭日期。开庭时间双方必须到场,如若一方不到场视为放弃权益或直接判决。判决书拿到后如果被告依然不履行相关法律,原告可以直接到强制执行厅进行强制执行申请。时间为1-3个月,要看具体执行厅工作人员安排时间,强制执行会带着判决书到当地或单位进行执行,说白了就是要钱。

但是此时如果还是拒不执行,那么强制执行厅会把被告列为企业失信名单,并会在工商企业信息公布出来,可以说这样对企业发展自身影响很大,但是要是被告死猪不怕开水烫,执行厅也有其他办法不如限制坐高铁、飞机等,限制出国等等各种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员工因为劳务原因仲裁,还请问着能够尽快的补助相应款项。到最后也会一分不少的都要给人家,如果确实是因为纠纷或破坏等原因,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法律是看事实说话的。

没什么后果,我们老板每个月都要被员工告几回,屁事没有。说好的20号发工资,每次拖到10号左右,尤其是7月份工资,9月20号才发下来,而8月份工资根本不知道会拖到什么时候

现身说法:零几年的时候在康师傅饮料厂上班,因为一直没交社保就去社保局咨询一下,没想到社保局给厂子打电话了。结果,生产线的刘姓科长叫我谈话,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半月绩效莫名扣了;第二个月,这个科长调任郑州,一个许姓科长上任,平时这个话不多,总是笑眯眯的,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又被扣了半月绩效。这就是后果

真实事例来自我的心声公司欠薪然后找当地劳动部门然后找公司注册地劳动局然后劳动仲裁然后法院强制执行一路走来自己成了专家条条框框法律都搞清楚了相信法律相信自己

郑州我去过两次,一次公司在郑州工地不在,给我说在哪儿工作,在哪儿告,还给我看一些条款,让我提供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企业结构代码等,去工作发生地告!第二次是,公司在哪儿去哪儿告,公司不在郑州,问谁都是这样,一套路,最后结果让去法院告,这儿管不了,或者不归这儿管!

这个得看具体情况。员工是去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果是仲裁主要看劳动者诉求是什么,劳动者胜诉,满足其条件即可。

如果是劳动行政部门可分为以下几类:

罚款

  1. 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如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重体力劳动等
  2. 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注意是逾期)
  3. 缴纳社保,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 骗保罚款同上。

责令改正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重点监察

企业欠薪严重可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视其欠薪情况,列为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对象。被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国有资金投资,政府采购投标项目限制该类企业投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就有相关规定。

刑事责任

骗保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第二十七条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条例》

头条真神!才被劳动局处理过!

开渔具店的,当时算是夫妻档吧!不过没有拿结婚证—-幸亏没有拿!非法同居的时候店里以及我个人所有收入都由那女人管理,然后在非法同居期间算是开玩笑性质的给那女人打过工资欠条按过手印(只能说人心叵测人家早早就算计好了),非法同居时间段是2015.5—-2016.8,工资欠条开的时间是2015.7-2015.11。

那女人跟我一顾客好上了,我居然白白养活这一对半年多!现在人家没钱养小白脸了拿欠条到劳动局把我告了……咨询了几个朋友,包括处理我这个事情的副局长(处理我这个事情的也是个认识我的钓友,知道我出事他主动揽下来想给我帮忙的)。都告诉我我确实没有翻盘的机会,而且摊上欠薪确实是个比较麻烦的事……

那么好吧,给嘛!不就TMD万把块钱,就当喂狗了!前几天去劳动局签调解书顺便给钱,我直接就当面说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拿去买药吧!反正报应是实实在在的—-拿着把持店里的时候黑我的钱买了台车高速上自己撞了护栏,车废了目前腰里还有钢板,这就是报应!

被员工投诉到劳动局,如果投诉属实,那么企业肯定要承担后果,首先,劳动部门会就投诉事由进行调查,其次会对企业执行劳动法进行全面的检查,企业对投诉人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和补偿,同事对企业要发出违反劳动法的整改书,并且进行罚款。

但是,现实当中,常常企业就违法了,员工你想投诉就投诉吧,我才不在乎。个中原因,真的不能说,说不得,普普通通的小员工,也说不清楚。

就算遇到较真的员工,提起仲裁甚至诉讼到法院,企业依然不担心,它会通过律师,用上诉,拖延等手段,拖死员工。

就算最后员工胜诉了,企业也只是按照劳动法规定付出本该付出的部分。

从劳动法的立法本意,从劳动法的具体条款看,法律确实是向劳动者倾斜的。具体执行起来,恐怕劳动者连公平公正都体会不到。这就是普遍存在的现实。

劳动者一定要在平时就做好自我保护。具体需要怎么做,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请教律师。这里我就不不懂装懂了。

我上一个雇主是上市企业,因为要裁员,不可能满足所有员工的诉求,于是乎,官司就来了。作为上市企业,问题来了,就处理呗,街街劳动监察,市里劳动监察,区人社,哎,真的是很头痛。最终开庭,理赔。

虽然走到这个环节,但是,理赔金额仍然是按照国家规定以下的金额理赔的,比员工自己想要的数据明显偏低,同时,也在公司的预算范围内。

所以,这个事情算是圆满解决。同时,因为这个事情,我和相关政府部门保持了很好的关系,平时过年过节都会来往,平时他们有需要帮忙的,我也会提供相关台账给他们,帮助他们提升他们的业绩。完美!

我想说的是,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是怎样,要看怎么处理。甚至,我们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其二,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预防不要让员工告到劳动局。

员工为什么要告到劳动部门?

其实,做管理的都知道,现在的员工越来越不好管理了,这个是个社会现象。别说公司管理,社会管理也一样,每个人都是记者,一有什么动静,就会被曝光出来。

作为打工者,虽然是弱势人群,所以作为员工,遇到不公平的或者侵权的事情,在不过分的情况下,首先会选择隐忍。

所以,不隐忍,大概率都是企业方有太大的问题。

企业关注员工已经是大势所趋。

那真的因为劳动纠纷告到劳动部门,有什么后果呢?

1、企业劳动用工合法合理的情况下

这样的情况,作为企业,只管接待相关事宜就好,同时,做好劳动部门的沟通工作,没有什么大问题。

2、如果企业劳动用工本身就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这个时候,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两个,预防和沟通。做不好这两个,问题就会很大。后果基本可以说,轻微的行政罚款,严重的企业停业整顿,甚至有牢狱之灾的风险。特别是劳动用工的负责人和老板。

当然,企业在实际管理中,还是可以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因为员工内心深处也不想怎样,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怎样,另外,劳动部门在前期还是重在沟通和协调。

所以,给到企业的空间是比较大的。只要企业愿意预防,做好沟通完全是没有问题的。

【总结】

人和人之间,要的就是尊重和理解,员工和企业之间也是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把简单的事情都上升到需要政府出面来协调,那这个事情就小不了,上黑名单事小,影响企业经营事大。

我觉得我们应该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第一,问问题的人肯定有伤害劳动者的违法行为

第二,问问题的人一定是想知道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成本,如果成本低的话就会继续侵犯劳动者权益

我邻居大妈,上班路上摔了电瓶车,脚骨折了,但是他们厂没给她买社保医保,现在也不打算赔偿一分钱医疗费用。。。他们公司负责人只有一句话说你们路上摔得不是工商。公司不予任何赔偿。。。我说去管委会问问看,要怎么处理。。。

告过,,公司送了红包饭店一顿饭就解决了,一万多的工资给了1500.真是体会到了上告无门,欲哭无泪

我经常处理这样的问题,这是正常的劳资纠纷,不涉及违法,没有大问题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把该支付的支付了就行了,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对用人方是不利的,也就是说,倾向于对他的保护,或许你会觉得不公平,但事实就是这样,你可以百度一下大众对新版劳动法的评论,心里就有数了。

2、劳动局会主动与你联系的,首先会了解情况,如果你占理,如是说就行了,如果你本身理亏,就多说几句好话,争取人家的理解,一般只要把事情解决了,劳动局不会多管闲事的。

3、几个核心点,劳动合同要有,社保要交,加班费要给,如果有缺陷,可以就其中几项要求双倍补偿的,最差的结果就是这样。

4、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出于调节的态度,如果你确有苦衷,会要求双方都让一步,把欠员工的钱给了就行了,员工也别要补偿了,或者多少补偿一点,多数是这么处理的。

5、如果员工是恶意讨薪,而你又有确凿的证据,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对你不利,你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一审败诉了还可以二审,一年半载是完不了篇的。这种方法对付那些恶意讨薪的员工是比较有效的,就算最后要赔你钱,也不会痛痛快快给你的,折腾去吧。

不过,作为用人方,我建议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薪酬,员工是靠这个过日子的,跟你们这些老板不一样,按时发放工资,是用人方的义务,也是一种商业道德。

你如果是用人单位和老板,首先必须知道有没有资格当老板

懂不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如果是懂,就依法善待员工。如果连起码的仁义道德都不懂,就没有资格当老板。如果是拖欠工资,加班不给加班费,不给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时间,不注重安全卫生防范意识,可能你会顷家荡产。

之于后果,请你认真学习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问题解答;

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7.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若干意;

8.国务院关于年假及放假办法;

9.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10.劳动法若干条文问题的意见;

11.劳动部关于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12.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有关复函;

13.劳保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

14.劳社部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15.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解释一、二、三、四。

大小劳动争议首先到县级劳动监察大队反应问题,他会给你指明程序。

企业被员工告了,由劳动局给企业发奖金。鼓励企业继续剥削员工,成本太低,企业可完全昧着良心坑员工

劳动局根本不理你。叫你找劳动仲裁。如果你赢了。老板最多赔你几千块钱。对他就好比根寒毛。可是在仲裁这段时间,你根本没时间和他耗。因为你要挣钱糊口。

有几个园工愿意打官司的不都是给欺负的没哲了吗???忍无可那就无需在忍

往轻了讲批评教育,往重了讲吊消执照、降低行业等级,涉嫌违法移送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办。古往今来凡事都不尽如人意,往好了想,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多能理解别人,这样就够了。

告到劳动局有个屁用

我国是法治社会,如果你反应的情况属实,劳动局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解决,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我们厂有个工人把我们公司告了,欠他一个月4000的工资,最后赔了三万多。太赚了。

看来只是上面讲的好,下面落实不到位,就是打工的没有钱,只有教育小孩读点书,儿子,孙子和更远的后人当老板,好到那时有希望了,可能儿子不会扣老子血汗钱。

前一份工作,是4年前,我在那里上班1年多后怀孕,公司准备炒我,我就跟我老公说,我老公那时刚好碰到我们这里的那个劳动局局长,是同村的,然后,劳动局那边就打电话到我公司查情况了,我还一脸懵逼人事部跟我说了我才知道的!哈哈!然后公司都不敢动我了

说老实话,没什么后果,最多派个人应付一下,厂里当领导的,见到劳动局的人双方先握手,然后谈解决方案,他俩合伙坑你这个外来打工人员。

想解决直接去法院,请个律师,花个三五千,解气!注意收集证据。挺废精力的!

我只知道,太他妈的麻烦了。时间拖死你。可是谁有那摩多期间陪她耗

后果是告与不告一样!

如果搞到劳动局,罚款30000起步,

首先肯定是金钱上的啊,你肯定是欠薪或者保险公积金啥的没给缴纳。员工如果有充足证据,结果肯定是你赔偿了!

再一个就是声誉上。被告了,你朋友、合作伙伴啥的估计都得知道,我想没人愿意跟一个不道德、不守法的人合作甚至交朋友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有底线的。

还有就是公司里了。要是因为你亏欠员工,再闹到对簿公堂,员工以后是不可能尊重你、为了公司发展努力奋斗的,甚至大家还会有同病相连的感觉,你会被仇视的。

并且要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是非常快的,尤其是在特定的圈子里。你这个以后再招人,没人愿意来的。就像很多人在招聘网站上找工作,都知道有几个骗子公司,藏不住的!

所以啊,私下里赶紧解决吧,宁愿多付出一点,起码还能挽回点责任心。再怎么样,也没有最后员工把你告成功了来的糟糕!并且要反思反思,认识到错误,及时改正,别再出现这种事了,被员工告,给人感觉就low的不行了!!!

如果是欠薪,你得好好检讨检讨了,不安排还款,那你就要接受行政处罚了。

做梦,领导都进黑名单了,政府都是和我们公司穿一条裤子的,拖欠工资不给,你有啥办法?

在一建筑工地作机修,一防护通道立柱被汽车撞倒,主管安排我两人去恢复,准备氧割,电焊,电锤等,不到二个半小时校正焊好后,在立柱时他来了,忿责我们搞慢了,并说要我们走人,那气势汹汹的态度我们根本无法形容,我们能拿到工资走人吗?盼回答,感谢!

那要看你告的哪个单位,哪个负责人!如果都认识或者了解,那么这件事就是出个通知,让你解决!如果你还不解决!没办法,只能到法院去告!法院也是能协调的就协调!

后果就是没有后果

我一直在交五险一金

后来我辞工了

公司不给开失业证明

我拿不到自己应得的失业保险钱

怎么办。?

在公司档案里面会有一个污点。使用X眼查等直接可以查到公司的历史档案,我以前公司也有过拖欠工资不给的情况,一大帮子人去仲裁,最后法院起诉,最后是对法人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许坐飞机高铁等),才发放了工资。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可能主要会面临三点后果:可能对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责任;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一、诚信度员工既然去劳动局投诉,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相关劳资争议纠纷闹到劳动局去时,可能会给企业诚信度和形象带来一定影响。二、法律成本与法律责任当相关劳资纠纷闹到劳动局去以后,企业就必须委托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员工或者律师进行处理,那么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如果企业在相关劳资争议纠纷中有过错,那么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行政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劳资争议纠纷中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对企业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就是三种:一是改正错误,比如欠薪企业照发;二是企业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三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一般是罚款。

1、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2、处罚:1)【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6)【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7)【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9)【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10)【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现在没有劳动局这个称呼了,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名称已经做过两次变更,上一次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合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员工权益受到损害一般有两种维权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处理速度快、但效果有限,不过劳动监察有行政处罚权,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劳动仲裁效果比较好,如果不接受仲裁继而可以提起诉讼。

后果:

1、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

2、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

3、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

以前公司被离职员工举报到劳动局和社保局,因为没按正常途径缴纳社保,结果被社保局罚款30万

对企业而言不过是损失点小钱而已。不可能把工厂关闭停产吧。

赞,有没有人知道不合理加班怎么处理的?本来双休的,来了个新领导非要996,周六请假还得扣钱!!

去劳动局告他,还不如找记者曝光!或许更有用

现实生活中,很多不公平的现象!朋友亲身经历,地标上海:时间2018.12.31号。工资直接现金,无五险一金,连合同都没有。醉了醉了。天朝无敌

你怕是心里有鬼,身正会怕他告?

在麻城马上通知公司,然后人数太少,推三阻四,除非打官司,时间长,见效少拖不起。

劳动法就是纸上谈兵,对大部分国人来说,就是空架子。

1.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可能面临以下处罚:1、【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以上就是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半有俩种可能,在你有能力情况下,会强制执行。第二种可能就是确实经济能力来源,比如说植物人等情况,如果你属于第二种,我想大家都可以坐下来商量,而第一种可能说是现在社会上所说的老赖,国家现在也在抓拖欠工资。换作是你,人家欠你不还,你怎么想?所以每个人都晚换位思考,所以欠的早完都要还,这是逃避不了的,正确方式就是认真对待。说明情况。给个时间。

罚钱。利息。

劳动部门也没用!

去劳局他们也是推皮球式的处理,根本没什么用所以很多老板很猖狂,动不动就说你去劳动局告老子啊!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然后到社会上各种卡

你再告回他,说他诬告

发现欠薪行为要拘留,教育。不要拘留农民工,农民工讨薪无罪。

我在武清开发区一家公司工作,近一年了,公司不给签合同上社保,我崔了好多次都说没时间忙,,现在公司订单少了,在问社保的事,领导告诉我们,愿意干就不不干就滚蛋

好好看看劳动法

以后员工会爱打,被打的很惨。

绝大多数求发展的老板其实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员工离职或者入职时答应的条件其实都可以满足,而如果在一家公司,老板为人和善也愿意满足员工合理要求却依然被告上法庭,只能说明他有一个极其糟糕、毫无责任心、只知推诿、没有本事的中层管理人员!

我在深圳一家电子厂上班15年,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给我买养老保险,还是没有买,之后我把公司告了已在当地仲裁立案,是8月5号开庭就是不知道胜诉把握有多大。

公司部门有恶意不让你周六加班,怎么办?只是针对某一个人的,有什么办法呢?

你跟他说你不想我找人替你累,花你的钱睡你的媳妇

你公司的征信会有影响,对你以后公司的发展会有影响的!

如果自己确实理亏还是建议调解,起诉到法院对企业风险很大,一旦败诉对企业的信誉跟名誉影响很大,企业现在都有唯一信用代码,在天眼可查一但有官司,会提示信用风险。如果败诉不执行还会被强制执行,被列为老赖.

他们是两兄弟,告有用吗?摆设和奢侈品。

不只是罚款那么简单了,就跟征信一样

员工被辞退,工资一分不给。爱哪告哪告去。

草,杀鸡燕用牛刀,带着把刀去,为人民除害,你就是英雄。

后果就是被洗白。原来需要支付一万的,耍赖1、2年后,就会被法院判决为支付2000

我回答你,毛结果没有,亲身经历,劳动局就是拿工资吃企业老板外快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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