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还不到庭的话,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当然,还要综合原告的证据,毕竟每个离婚案件的案情是不一样的。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只有两个,一些朋友有个误解,认为还有个自动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后就自动离婚,这个想法绝对是错误的,婚姻法及其解释是没有规定自动离婚的,所以,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
第一个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手续办理好,领取离婚证,领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从此就是单身的了。
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一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的意见,那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起诉状等,先去法院立案,然后法院会排期、开庭、判决,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双方离婚!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来怎么办?
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后,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到了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被告不来,被告不来可能的原因有两个:1、被告接收传票后拒绝出庭,开庭时被告不愿意来,2、传票送达不到被告,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只能公告送达,以上两个原因导致被告未到庭,原告又是第一次起诉,同时原告没有提供婚姻法规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法院第一次基本上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一次法院未准予离婚,原告想离婚的话,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一般来讲,对于离婚案件,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第三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未到庭(未到庭的原因上一段中已讲述),那无形中会把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降低些,但是,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判决生效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