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首先,由企业的资产偿债,资不抵债时,由现任投资人C以其个人财产清偿,C清偿后可以根据转让协议向A追偿,A被追偿后如果有类似代持协议的话,可以向B追偿。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听起来差不多,实质上却有本质上的区别!
很多人在创业的开始,面临这样的选择,是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好,还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好?这两种形式有什么区别和相同之处,请看下面的说明:
1、投资人不同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只可以一个人自然人或者法人来投资,所以,这个“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只能有1个;
而个人投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这里的“个人”只能是自然人,且也只能一个,是由个人全资拥有;
2、法律地位不同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虽然只有一个投资者,但是它具有完整的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则不具有法人资格;
3、对债务的承担程度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既然是法人组织,那么,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需要对债务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请注意,因为一人有限公司就1个股东,所以必须要分清股东和公司的财产,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怎么证明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呢?可以编制会计报表,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税收管理方面的不同
从总体上看,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管理方面比较宽松,而一人有限公司则相对严格,这也是因为二者对债务的承担程度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所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个问题,就是企业挣到钱了,老板取得分红时的税收问题不同,这样说不太直观,举个例子比较一下
假设:一家企业税前利润(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投资者A想获得分红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两种企业形式下,应交的税分别如下:
1)、自然人A注册的是一人有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分红应交个人所得税(100-25)*20%=15万元,A实际到手100-25-15=60万元;
2)、法人A注册的是一人有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分红应交个人所得税0万元,A实际到手100-25=75万元;
3)、A注册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应交个人所得税=100*35%-6.55=28.45万元,A实际到手100-28.45=71.55万元;
5、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同点
相同点就是增值税二者都要交,如果适用当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可以免征或者减征,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都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不同之处,也有相同之处,无法简单地说哪个好哪个坏,投资者应当结合当前的业务状况和未来的形势,既要考虑眼前的利益,也要考虑未来的发展,选择最合适的企业类型。
【承担企业责任】【概念】: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优点】(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缺点】(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②所欠税款;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条“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