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子可以退租了吗
这次疫情改变了我们许多人的生活。不少人面对着租了房子,但目前人无法使用或者说某些行业,如教育类行业,受到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复工的情况等……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在后台时常能够看到,那么疫情期间房子可以退租了吗?
首先,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先要积极的去解决,如果根据合同站在对房东有利的角度,他肯定是主张继续履行租约。这时,您要放下身段,主动的和房东协商沟通,把您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讲清楚,争取获得他的谅解。一旦你们能够达成共识,问题肯定是能够得到解决的。
但你也不要想着拿回全部租金和押金不松口,受疫情影响,你和房东都有损失,而且是你想违约在先,你可以多付1-2个月的房租,弥补房东的损失。相当于房东把房子再租出去之间空置期的租金。
另外,就本次疫情的发生来说,符合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应是不存在多大争议的。但是就房屋租赁合同本身的合同权利、义务来讲,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出租方的义务是依约将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承租方在约定租期内持续占有、使用,承租方主要义务是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持续性,其不同于一次性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涉及到的违约责任,是指一方无故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比如:出租方迟延交房应向承租方赔偿多少违约损失,承租方迟延支付房租应赔偿出租方多少房租利息损失等。根据合同法第94条、96条、117、118等规定,合同签订后,若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免除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就出租方的损失来说,是否应包括租金本身,需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但是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迟延支付租金,另一方如果放任这种损失扩大的部分不应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不可抗力与违约损失之间需存在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就可以合同解除,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就上述我们所说的情况,有关于房租租赁合同来说,一般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应是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年年底。不少地方的政府都要求“无限期停业,有可能半年内都无法正常营业”。在此小编认为,如果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合适的办法,应是房东免除你疫情期间的房租,疫情结束后由你继续承租。如果疫情结束后,相关部门扔不让或者事实上无法开展培训业务,则属于情势变迁的范畴。情势变迁,如金融危机,既不是不可抗力,也有别于商业风险,是在合同订立后不能预见到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情况下,你作为承租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然,如果你作为承租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也可以要求减免部分租金。这种合理合法的要求,一般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