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人出院还有护理费吗
工伤病人出院还有护理费吗
一、工伤出院后的医药费处理方式是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按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其中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以及各种发票等。
二、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
1、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4、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职工在工作及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伤,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后为工伤后,在住院医疗期间,有设有工伤补贴费和家家属护理费,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决定。
你的伤情
公伤等级一共有十级,但工伤级别的认定是级数越少受份度越大,一级为最高等级,十级为最低等级。达不到等级的都是轻微伤,受些皮肉之痛吧了。
公伤受伤后,职工有公伤医疗保险的,受伤产生的医疗,误工,护理,交通和生活补贴,都统一在工伤保险中报销。
如果你伤的伤是一般伤情,造成的损害不大,单位是不会对你进行任何补助的。如果你受的伤严重,有些费用或者产生的一些费用不能够通过公伤保险报销,可找单位给予处理补足。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一切费用都该公司为你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购买工伤医疗保险,假如单位没给你买保险,发生工伤后,一切都由单位承担。
工伤未涉及人员死亡,单位要承担下列费用。
1)医疗费。凡是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伤较重,自己不能自理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是些小伤,无病呻吟的情况,单位不会支付此笔费用;
3)误工费,误工费是受伤产生的不能上班的误费,支付标准按受伤前十二月平均工资,通常为你工作时的实领工资。
4)生活补贴。通常为出差补助规定的30%,如到就医地出差补助为100元一天,即生活补贴为30元。有很多人不理解,认为生活费应该另外给,这是一种错误,给的工资就包含了生活。大家这样去想,干工作领工资,还另外发生活费吗。
5)交通费。因受伤产生的交通往返费。
6)后续医疗费。这个费用是指不能一次解决医疗,需经二次或多次治疗还要产生的费用。
7)生活配制辅助器材费。这个费用是指因受伤后导致的对生活有影响而配制的辅助用具费用。
工伤应遵循诚实信用的风格去处理
我曾帮很多村民处理公伤纠纷或代理公伤案件,发现了很多问题,有些人心术不正,认为受了伤,就要好好敲老板一笔,这是最不好的认识。他们或虚报,武无病呻吟。
做人一定要讲公德良心,要实事求是,产生了多少要多少,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钱用起心是不安的。
结束语:
工伤有工份保险支付你的损失费用,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或单位不会额外给你补助费的。如果单位没给你买有工伤医疗保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单位承担。各项补贴家属护理补助等,都有规定标准。
不过,发生工伤,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理此事,别起二心,用不法手段谋来的利益是用不长久和用起不心安的。
在出院之后是否存在护理费主要是看鉴定是否存在护理等级,存在护理等级的情况下才存在护理费,是否是没有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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