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住院护理费
工伤保险住院护理费
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那是单位的事情,以让工伤职工伤势尽快康复为前提,一般来说,是由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在社会上请护工护理,当然也可以和工伤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对护理人员的报酬,由单位支付,所以,是不发给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这种护理是临时的,不是长期的。伤势好转就不需要护理了。仅限于在停工留薪期间。
第二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种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这种护理费,是长期的按月发放,直到失去护理条件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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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护理费主要看工伤后能否生活自理。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护理费在定残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在工作及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伤,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后为工伤后,在住院医疗期间,有设有工伤补贴费和家家属护理费,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决定。
你的伤情
公伤等级一共有十级,但工伤级别的认定是级数越少受份度越大,一级为最高等级,十级为最低等级。达不到等级的都是轻微伤,受些皮肉之痛吧了。
公伤受伤后,职工有公伤医疗保险的,受伤产生的医疗,误工,护理,交通和生活补贴,都统一在工伤保险中报销。
如果你伤的伤是一般伤情,造成的损害不大,单位是不会对你进行任何补助的。如果你受的伤严重,有些费用或者产生的一些费用不能够通过公伤保险报销,可找单位给予处理补足。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一切费用都该公司为你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购买工伤医疗保险,假如单位没给你买保险,发生工伤后,一切都由单位承担。
工伤未涉及人员死亡,单位要承担下列费用。
1)医疗费。凡是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伤较重,自己不能自理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是些小伤,无病呻吟的情况,单位不会支付此笔费用;
3)误工费,误工费是受伤产生的不能上班的误费,支付标准按受伤前十二月平均工资,通常为你工作时的实领工资。
4)生活补贴。通常为出差补助规定的30%,如到就医地出差补助为100元一天,即生活补贴为30元。有很多人不理解,认为生活费应该另外给,这是一种错误,给的工资就包含了生活。大家这样去想,干工作领工资,还另外发生活费吗。
5)交通费。因受伤产生的交通往返费。
6)后续医疗费。这个费用是指不能一次解决医疗,需经二次或多次治疗还要产生的费用。
7)生活配制辅助器材费。这个费用是指因受伤后导致的对生活有影响而配制的辅助用具费用。
工伤应遵循诚实信用的风格去处理
我曾帮很多村民处理公伤纠纷或代理公伤案件,发现了很多问题,有些人心术不正,认为受了伤,就要好好敲老板一笔,这是最不好的认识。他们或虚报,武无病呻吟。
做人一定要讲公德良心,要实事求是,产生了多少要多少,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钱用起心是不安的。
结束语:
工伤有工份保险支付你的损失费用,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或单位不会额外给你补助费的。如果单位没给你买有工伤医疗保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单位承担。各项补贴家属护理补助等,都有规定标准。
不过,发生工伤,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理此事,别起二心,用不法手段谋来的利益是用不长久和用起不心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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