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解决赔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工伤事故报告给单位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拍照片留存证据。那么,很多人就想问了,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以下是林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此类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解决赔偿
只有在出院过后。才会涉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都只能在出院过后才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才可以对这些金额主张赔偿,并且要有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才可以主张这些费用。所以先不要着急进行索赔,先把病治好之后再要求赔偿。
一般受害人可索赔的项目标准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治疗费、住院费等相关票据而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误工费:根据治疗、住院期间耽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具体收入而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在就医或转院时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以正式的票据为凭)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除此之外,还可以我们还可以申请精神抚恤金、财产损失等项目,同时情况不同,赔偿项目和标准也不经相同。
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
工伤十级私了5万,这样不能确定是否合理的,需要看伤残的具体情况以及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6个月本人工资),如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发)。
工伤私了还是走程序好
工伤走法律程序好还是私了好要看你们所面临的情况。按《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与用人单位发生就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私了可以自由协商。走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7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3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私了能够快速的解决纠纷,劳动者也能尽快拿到赔偿,但是协商之前可以先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因为认定的伤残等级是你们协商的基础,确定了伤残等级,劳动者才能知道向用人单位主张的赔偿是多少。
怎样整治老板工伤耍赖
一、去医院治疗
1、选择合适的医院就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抢救结束后要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对医疗机构没有限制。
2、保存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包括挂号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收据等。可以要求单位交医疗费,单位没有交的情况下,自己先出钱治疗。若生活不能自理,聘请护工,应保留好相关收费凭证。(若是家人或者亲戚护理,也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治疗结束后,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好相关票据,并且至少复印2份备用。
3、与医生作必要的沟通。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是有条件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因此治疗时应向医生说明是工伤的情况,医生在治疗时,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尽量选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尽量避免昂贵的进口药。
4、注意事项:发生工伤,一定要治疗。有病就得治,不要习惯性地认为没什么大碍,靠拖、靠养病都是不可取的,就算借钱也得治病,医疗费大部分能要回来,可以走工伤保险报销或者由单位支付,但是也不要过度治疗,医生要求出院还不出院,这种人实在是讨厌!!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四条
二、进行工伤认定
1、谁有权申请?(1)工伤认定一般先由用人单位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向谁申请?有权作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全名是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劳动局(现在没有劳动局了,劳动局已经和人事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哪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是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譬如劳动者的单位是广东省中山市XX公司,一般来说就是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应当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固定的格式),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表、出勤卡、出入证等;(3)、医疗诊断证明。此外,还会要身份证及复印件,证件照等。具体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为准。
4、工伤认定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简单的案件,15日内即可作出。
5、对工伤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对认定结论不服:职工个人或者单位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类民告官的诉讼难度较大)。
6、注意事项:及时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也会有一份),并且保留好,建议一拿到决定书就复印几份。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至二十条。
三、劳动能力鉴定
1、鉴定条件:若受伤比较严重,经过一段时间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申请主体及鉴定主体:《劳动能力确认书》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鉴定。
3、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申请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鉴定内容: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是否存在生活自理障碍以及停工留薪的期间。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5、鉴定期限: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6、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7、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8、注意事项:要及时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单位也会有一份),并且要保留好,建议一拿到该文书就复印几份。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九条
五、领取工伤保险费用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的行政科室如社保科,具体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取相关费用。
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费用,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解决赔偿”内容已经介绍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