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签署时的注意事项
一切记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企业盖章),方能有备无患。另外合同别留空白,企业之所以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就是想不正当地规避一些法律规定,在空白处补上与原约定的不同的薪资、工作时间、违约金、倒签时间、对自身有利的不实内容等等,员工日后将会吃哑巴亏。二企业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最高可获得11个月工资的赔偿出于各种原因,企业不愿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依然留下继续工作。但是,劳动者定要“多个心眼”,注意保留证明自己为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据,重点的证据比如有:
(1)附有企业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3)如果劳动者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和其他个人、机构签订过合同等文书等。
企业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时将最高可获得11个月的工资赔偿;若实际工资低于地方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则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不同,2015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其他市可以自行百度“X年X市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若打算离职后要求企业工资赔偿,建议离职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更好地在固定和搜集好日后维权的证据,不然容易错过证据固定的时机。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合同约定工资80%,或试用期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回差额。另外,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限度,如果试用期长度超出法律规定,有权要求企业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月数支付赔偿金。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限度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比如:老板老王和劳动者小明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4000,试用期满后工资5000,老王和小明依照约定履行了劳动合同。后来,小明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试用期超出了法律规定5个月(6-1=5),小明可以获得5000*5=25000元的赔偿金。四要留心“确认通讯方式”的条款不少企业的法务设计劳动合同时,会加入“通讯地址确认”条款。劳动者一定要留心劳动合同中关于联系方式的条款(如劳动者手机、通讯地址、邮箱、微信等),一定要确保自己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可送达,邮箱、微信等为自己常用的账号。当出现劳资关系紧张时,很多企业通过该条款往劳动者发送对劳动者不利且条件苛刻的《员工手册》、《企业管理制度》等内容代替当面告知和公示,让劳动者不知情之下作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从而达到合法解除劳动者等不正当目的。
五劳动者有“自由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期限不是约束劳动者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辞职不是违约。劳动者有自由的辞职权,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试用期内则提前3天通知即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雇劳动者的,故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期限设置越长对劳动者越有利。六企业未按劳动者实际工资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而规避法律,不按实际工资收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是选择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缴纳社保甚至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很多情况下只能吞声忍气。但是,即使在职时忍让企业的侵权行为,乃至和企业结下“自愿不缴纳社保”之类的不平等条约,劳动者依然可以在离职后要求企业补交。除此之外,若企业未按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收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并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辞职),并可要求企业补交社保(部分地区实践中支持劳动者要求企业经济补偿)。所以,建议劳动者定期上网或到社保局查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经济补偿一般计算为:在企业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七劳动者不必畏惧劳动合同中无效的“霸王条款”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无效的“霸王条款”去限制劳动者权利。实际上,很多“霸王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出现劳资纠纷时视为“不存在”(无效)。
虽然部分的企业法务或老板明知这些条款无用,但还会硬塞到劳动合同中,以试图“威慑”或“恐吓”劳动者。小编为你识破这些“霸王条款”,以下这些条款都是无效的,劳动者不必担心因为违反这些条款被索赔:
1.“企业可以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劳动报酬和工作地点,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企业可以解雇、罚款……”——无效!如果企业未征得员工同意就调整岗位、报酬、工作地点,都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索赔。
2.“员工和企业未协商一致或员工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离职,否则赔偿……”——无效(但签了服务期协议且接受了“专项培训”除外)!员工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离职。3.“员工违反合同约定或有以下行为,须支付企业N元”——无效!除了竞业限制和服务期协议,其他情况下企业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八大多数情况下,离职时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赔偿我国的立法和司法都十分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比起其他官司,劳动关系的官司相对便捷和维权成本低。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因为被企业法务“忽悠”或对法律不了解,没有意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甚至放弃了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赔偿。
在此,小编提醒一下大家离职时,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你可以依法争取经济补偿:
1. 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规章制度违或法、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因此辞职的;
2. 企业和劳动者经磋商,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3. 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单方解除合同;
4.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
5.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续签一份待遇条件相比原合同更高(或同等)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除外);
6. 企业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等情况。
另外,在实际中,很多企业的解雇程序十分不随意,容易触犯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解雇,很多情况下都属于“违法解雇”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建议劳动者被解雇前后,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九加班费要给加班费如果碰到加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或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加班的发生,在事后(包括离职后)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最低标准是:
1.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1.5倍的工资;
2. 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的工资;
3.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总结: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十分全面,特别在劳资纠纷中更大地倾向保护劳动者。建议劳动者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固定证据以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另外,特别要注意,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1年,大多数情况下自争议发生后1年内未提出仲裁或诉讼,将丧失胜诉权,所以切忌白白错过起诉的时机。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