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按手印是留案底
派出所按手印是留案底
如果是一般的打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派出所记录之后,未必会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在派出所未作治安处罚、也未被法院判刑的情况下,不会留案底。 关键是看打架的严重程度,如果仅仅是打架,未造成伤害,或仅造成轻微伤害,则派出所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是未成年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留案底。如果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
不是,当时你去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应该向你了解了一下打架的情况,并做了笔录,你是在笔录上留的手印吧?如果是,这个手印起的就是一个证明的作用,证明这笔录里的话是你说的,你没说谎,并不是什么案底。
没有犯罪,哪来的案底!
一、在派出所拍照、抽血、留指纹,这是公安机关加强人口管理的一种措施;
二、案底是什么?是指一个人有犯罪记录。
没有违法犯罪,怎么可能有案底?
只是作了笔录,没有处罚,不会有的。进了派出所并不一定代表必定有案底 ,还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来综合判断。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说打架、嫖娼等,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要受到行政处罚,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留下刑事处罚记录。一般所说的案底特指刑事处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会对公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打架给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参考资料:根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5、调查和证据材料;6、检查交代材料;7、裁决书;保证书;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9、解除拘留通知书;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如果只是照了像和录了口供,派出所没有给你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没有处罚,也就没有案底。没有案底对今后也就不会有影响。
一般的打架被录口供,没有造成犯罪的,不会有纪录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不用担心,只是你进了派出所当然不能随便放你走啦,假如不拍照片提取指纹,警察还以为你进派出所是干什么的呢。所以给你做这些象征性的手续罢了,案底自然是没有的啦?
只要进过警察局做过事情的人都要照相片提取指纹,要有案底只是废纸一张,不会有污点,放心好了。
只有犯罪的人才会有案底的,你又没犯罪。
记录是肯定会留下来的,案底是说你返了事,有不良记录,录口供是正常执法程序,只要你没参与或者与案件无关对你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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