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只要你在公司上班,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如公司上班的工作服、签到簿、工资条、胸卡牌、食堂就餐劵等。
以上这些都能证明你在公司上班工作的理由,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劳动者劳动权利。
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附二: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合同。
附三:劳动者有关证据搜集。
[悠闲职说]观点: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份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工伤费用及待遇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员工发生工伤并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改变工伤的事实,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员工发生工伤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改变工伤的事实,也不因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改变工伤的待遇。因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发生工伤等,均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认定的,员工本人或家属或者工会,可在发生工伤的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相关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为: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的佐证证明、医院的病历单、疾病证明书及相关诊断证明等。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也可由工伤员工本人、工会或家属在员工发生工作的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员工发生工伤的相关待遇
员工发生工伤后,全部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均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出院后还可按工伤等级认定的规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如工伤等级鉴定在1-4级的,由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5-6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员工发生工伤时,待遇比照上迖规定 ,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总结:员工发生工伤,工伤的认定和工伤的待遇不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改变。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员工工伤的所有费用和待遇均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我是[悠闲职说],欢迎关注我!共同交流探讨!
问题是: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有为公司工作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也同样享受工伤应有的福利待遇,但是,可能要麻烦一些!
工伤事故发生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60日内做出认定与否结论;并于医疗终结提出申请60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处理事故程序都是单位办理,如单位不予办理,可向单位工会、直至上级工会求助,维护合法权益。
国家政策对工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在工作的时间内,在工作的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导致伤亡。
二.进行工作前的准备性、或工作结束后的收尾性活动导致伤亡。
三.上下班必经路途,遭遇机动车事故导致伤亡。
四.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五.其他的情况,如在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工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害、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受伤害、职业病等。
工伤认定条件主要是这些,还有一些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时限等。
工伤认定须由单位提出,单位不予办理,超过时限,责任在单位。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力争由公司内部解决。
二.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属地劳动人事爭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仲裁。
三.也可以向所在地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
四.上述途径不能解决,最后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打官司,因为法律太专业,必须请律师,如果经济条件所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五.同时,可以求助工会,乃至地方工会,地方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还是有一定力度的。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会主持正义,还你公道的。
仅供参考。
你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能否认定工伤没有必然联系。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需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 (一)书面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但很多情况下,职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不在劳动关系的。
-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志是用工。只要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即建立劳动关系。有时,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尚未建立。
二、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
-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也包括为工作进行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到的伤害。
- (二)工伤主要保护的是伤,而不是病。但为了更好保护职工,《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范围由伤扩大到病,也就是职业病和突发疫病死亡的情形。
- (三)存在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形的,或将工程交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单位的,发生工伤事故,有实施违法分包或挂靠单位负责。
如何实施工伤赔偿?
- (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一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六十日内作出认定结论,事实清楚的,可在十五日内作出。
-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伤情稳定后,工伤职工向市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六十日内做出鉴定结论。
- (三)主张工伤赔偿。先协商,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没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