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离婚案件审理的重点,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依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三种情况:
一、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原则上一定是跟随母亲的。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还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除非孩子的母亲放弃。
二、如果孩子是在两岁到八周岁之间,那么看谁的条件更利于抚养孩子成长。这里的条件呢,不只是指收入,还包括您的学历,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时间来去照顾孩子等,目前孩子跟着谁生活等综合判断;
三、如果孩子8周岁以上,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问孩子的意见,是喜欢跟爸爸还是喜欢跟妈妈,问题虽然残酷,但是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认知和判断,其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
总之,无论大人之间的恩怨如何,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孩子跟着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
抚养权的归属最基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和生活,具体情况详见视频描述。
最高法院对子女抚养問題若干解釋、婚姻法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結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況妥善解決:
首先、兩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的原則。但是、有以下情况除外:
母方患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母方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抚养的。
母方有其它原因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等情況的。
其次、父母双方协商兩周岁以下子女隨父母生活有利于成長的法院視情況予以支持。
另外、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都希望抚养的、可爭求其子女的意思进行客观決定。但是也是要考慮一下情况:
己絕育手术后无生育能力的。子女己隨之生活較长、改變后对子女成長不利的。
最后就是抚养費用的規定:
可以根据父母的实际收入、当地生活水平而定。一般情況下按父母双方月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双方也可协商不限于子女十八周岁、到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費用不超出月收入百分之五十。
双方協商一次性給付、困難的也可按月按期給付。
对于不及時或托延給付的、协商不成时、可申請法院強制执行!
建議:夫妻双方无奈共同生活、離婚后子女是無辜的、必須从做人的本性出发不亏了孩子!要引起父母双方的深思一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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