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的法律规定
公司裁员的法律规定
你好,你提前得知了公司将要裁员的消息,并且你也在被裁当中,你是否想要在被裁之前事先提出辞职,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你想不想拿裁员的经济补偿?
二是你愿不愿意得罪你的老同学(透露裁员消息的人力资源部同事)?
要知道,公司裁员,那些被裁的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如果你不在乎那点经济补偿,重视同事之间的感情的话,那么你可以立马提出辞职,你的公司一定很高兴并且会很快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你想拿经济补偿的话,那么你一定不要事先提出辞职,你就等着公司的裁员通知好了。若你的公司会主动对裁员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那就没什么事了,也不会涉及到你得罪老同学的情况。若你的公司把你们员工给裁了,却没有经济补偿,而你又想拿这个经济补偿,那么你势必要跟你的老同学也就是现在的人力资源部同事斗法了。
所以我才说,面对裁员,你是否想要事先提出辞职取决于上面两个因素。我建议你不妨再跟你的同事打听一下,问他裁员有没有补偿,如果有补偿你就不要提辞职,如果没有补偿且你又不想要补偿的话,你可以事先提出辞职。
用人单位依据有关文件,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对员工进行裁减,裁减的富裕人员未必走向社会,有的是待岗转入备用人才库,根据单位情况可以在启用。确实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程序进行实质性的减员,这部分人员将按照合同规定根据工龄给于经济补偿。在社会进入人才中心或者街道,自主就业或者失业再分配,失业期间按照缴纳失业救济金年限给于规定的失业救济金。过去单位用人是看指标,企业不可以随意增人减人,改革开放以后,用工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或者说革命性的变化,上级机关不在干涉企业用工,企业有用工的自主权,如何使用,如何管理都是企业自己说了算。用工权下放到基层法人单位。因此,企业只要不是因私人报复而进行合理裁员均不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要肯定的说:公司是不可以随便裁员的。
公司裁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以和劳动者相互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维持生产需要大量裁员。这种情况必须经职工工会委员会同意,并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三,公司以降薪、调岗等非法手段变相裁员。
以上第一、第二两种情况公司属于合法裁员。但必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种情况公司属于非法裁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非法裁员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朋友老王是某制造厂员工,在厂里兢兢业业做了十来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薪资到手大概4000元左右。
工厂本来有100多号员工,今年业务重创,厂里效应不好,员工没有班加,工资大幅降低,前两个月,陆陆续续工人们走了二十几人。
前几天,老王透过人事部门,得知公司考虑裁人,裁员名单里好像有老王,工厂里留下了一些体力好、干活快、手脚利索的年轻员工,把老王这样的老员工准备都干掉了。
老王由于小辈子心血都耗在了厂里,现在年纪大了,还患上了职业病,担心失业后自己下半辈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裁员成为企业减少亏损、摆脱困境的重要选择
市场经营困难、经营成本上升、资金周转困难、到期债务或还贷压力等是疫情带来的主要负面影响,上述影响无一不与企业的流动资金有关。
在疫情之下,裁员就成为企业减少亏损、摆脱困境的重要选择。经济性裁员是近年来经常被提及的词语,2020年枪响之后无赢家,企业求生存貌似只能壮士断腕。
该如何规范性的裁员,劳动法律中裁员都有哪些规定呢?
-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裁员过程中优先留用的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裁员过程中,不能作为裁员名单的人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被裁员工的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裁员流程合法
一般外资企业在中国设厂,裁员流程都会讲究合法,裁员需要向有关劳动部门报告,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等;程序不合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出仲裁。
但老王公司提及的裁员,企业会如何操作呢?
老王苦不堪言的说,你说的这些这些正规操作对于一些外资企业,真是非常受用。好几个在外资工厂的员工,即使整个工厂区全部遣散,工人们都拿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大家也都不担心接下来失业的生活,勒紧裤腰带日子还是能过的。
但是我们工厂的情况来看,老板裁员的名单迟迟没有公布,估计也不会公布,和公司的人事部门沟通,他们也是一头包,最近老板考虑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们,协商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工厂解决企业和员工缴纳的社保),让大伙们自谋出路,直到工厂业务恢复为止。
现在老板也难,我们大家都懂,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真的要停工,也没有办法,只能是和厂里共克时艰、共度困难,看能否挺过2020年。
类似老王所在的这样的企业还有非常多,在2020年,普遍通过降薪、变相裁员等方式,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有什么办法,你说要裁掉谁,把老板裁掉,关门大吉,或者老板直接关门跑路了,你也没辙。
你好,其实就有两种可能:第一,裁员合法,你可以得到n;第二,裁员不合法,你可以要求赔偿2n。至于裁员是否合法,建议请律师帮你判断。
回复诚邀:恕我直言: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合法的程序,来履行法制程序职责范围内的人事变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得按照签约初史的合同,来参照并且可以依章办事。
总之:公司要是按规定如工作需要裁员,也隶属于正常,让你去留总会有他必然充足的理由。退一万步讲:如有疑惑不解~并且难以读懂的问题,完全可以依照國家有关文件签约合同~等多项规定的提示咨询一下律师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很大程度决定着裁员决定的合法性,这也是劳动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裁员决定是否合法的重要根据。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司裁员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