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厂不给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工厂不给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你好!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停工留薪期内的相关待遇。
一、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符合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2.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到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具费用,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享受哪些待遇?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照常按月支付各项待遇;2.生活不能自理的,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要么派人护理,要么给护理费;3.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不再享受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1.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2.停工留薪期的期间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开始计算,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结束;3.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没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凭职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有争议的,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休息期间,没有年休,单位没有给未年休假的工资,合理吗?
说不合理,就不合理。说合理,也是合理的!
在网上回答问题,本来就是一种消遣!但是,有的人,总会以为自己很牛,以权威人士自居!责怪别人是一派胡言乱语!自己能够掌握政策,实施政策!
在吹牛的时候,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新的劳动法》规定,哺乳期妇女,因为要给孩子喂奶,可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这是听别人说的,我也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说明一下,以免被人误解)!
这位在哺乳期的妇女,就按照规定,每天迟一个小时去上班!领导过问她,她就以此为依据,给领导讲条件……
也许领导也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没有表态,也没有说什么,事情就过去了。
到了第二个月,领导就安排人替代了她的岗位。并且很关心她,对她说,为了孩子,你不用这样辛苦来上班,你就在家里带孩子,孩子大一点,不吃奶了,再来上班!
再说问题中的事情:如果你不是一到四级的工伤,公司有解聘的机制,或者权利!
你如果依照政策,公司也许会给你的年休假发放三倍的工资!但是,也会遇到末尾淘汰制出局的情况发生!
世界上的事情,是真真假假,水清无大鱼!单位上的事情是难以说清楚的!
单位给你年休假三倍工资,是你运气好,不给你,运气差!你当然可以去找领导,能够得到补偿,当然更好!
不算。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首先要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
(一)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工伤职工的配置辅助器具,如假肢、娇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筝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均由工伤基金支付。
(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话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甴所在单位负费。
(三)伤残评定后的生活护理费
伤残评定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评残后的工伤待遇
1一4级由工伤基金按照不同的等级支付不同的伤残待遇。
5一6级由工伤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执行)
7一10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遇到这种事,建议你先和公司协调处理实在不行你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劳工的权益不受侵犯,也在相应的条款表明了工伤停工带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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