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经济适用房吗
安置房是经济适用房吗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两者并不冲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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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10年前买了房子,一直没有住人,这不最近被规划成了拆迁房,作为补偿,会在别处拿到相应的两套新房子,正在亲戚美高兴炫耀时,却听到有人说:作为补偿性房屋的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
了解到安置房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之后,亲戚转喜为忧,不知道这拆迁换来的房子到底能不能要?今天飞墨君就借亲戚家关于安置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这个问题给大家说说,供大家参考一下:
首先跟大家说说安置房。安置房跟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属于房屋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是因为政府公共建设时,规划的需要对房屋住户的房子进行拆迁,将安置房作为补偿给原先的拆迁户,一般安置房的对象是城市居民拆迁户或是被征用拆迁房屋的农户。亲戚家就属于城市居民拆迁户。
其次安置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的问题:
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在初期,想要取得房产证,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取得房产证。所以亲戚所担心的房产证问题,后期是可以自己去办理的,所以不用担心。当亲戚和懂行的人抱怨时,内行人忍不住揶揄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完全是瞎操心。
为什么安置房在初期是没有房产证的呢?
主要是因为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一般不是完全产权,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安置房没有缴纳出让金,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房产证之后,安置房就会与商品房一样,产权以商品房产权一样,按照一般民用建筑权限是70年,安置房也具有70年的产权。
后期如果自己不想要这个安置房的话,出售买卖时候,必须得满足这2个条件才能进行买卖:
1、 安置房在初期会有一定的限制期不能买卖。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期限也不一样。
2、 另外安置房需要取得房产证,缴纳土地出让金。
综合来说,安置房交易等受到很多限制,包括国家政策,但是它与商品房一样,拥有产权证,大多数人都被坑了,以为没有。只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出让金之后才能够拿到。
农村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的政策有哪些?
(1)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时时为老百姓着想,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奔小康!
(2)每个地方的政策应该是不一样的,在我们东北地区,大多是泥草房,政府都给补贴盖了新房!
(3)拆迁房是自己先把房盖好,泥草房改造的房子盖新房不能超过60平方米,先把房盖好验收合格,然后把老房拆了再给钱,每年给钱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
这两种类型是有区别的,不是一样的概念。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
1、申请条件不同:
(1)安置房的申请条件根据《暂行规定》,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 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B、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所有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C、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2)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A、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B、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C、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2、房型概念不同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2)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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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安置房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经济建设或者城镇改造进行拆迁修建的安置房,这种安置房取得房产证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旧房屋进行拆迁修建的安置房,这种安置房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
安置房按土地性质看分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也就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土地归集体所有。另外一种是国有土地,有房产证,可以上市,变成商品房进行买卖的。小产权房尽量不要碰,价格确实便宜,便宜没好货。
经济适用房是为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修建的低价房子。经济适用房是免收土地收益金的廉价房子,这种房子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住满5年的,不能当成商品房上市交易,如果非要卖的话,只能卖给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或者国家进行回购。另一种是住满5年的,可以转变成商品房进行交易。在转变成商品房进行交易的时候必须补交土地收益金,才能变成商品房。
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你是打算长期自己住,够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不会拿来上市进行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可能是合适的。
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如果你当时买的是经济适用房,若干年以后,你的经济条件变好了,需要换更大面积的房子,需要出售以前的经济适用房,在把经济适用房变成商品房的过程中,要给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这笔钱不是一个小的数目。
当初为了贪国家的便宜,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满5年以后要卖出,你最后会发现自己啥便宜没占上。
即使你住10年、20年、或者30年,要卖掉这套经济适用房,仍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即使你让子女继承,子女卖掉这套经济适用房,也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时间越长,你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可能会越多,因为土地出让金可能是升值的。用通俗的话来说,你坚守的时间不管多长,总会有人来瓜分你的胜利果实。
从国家的层面上来说,经济适用房,自始至终是为买不起房子的人设计出来的。如果是有钱人或者是经济条件够买商品房的,尽量不要去碰经济适用房,因为我们可能啥便宜占不上。
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安置房都是属于居民住房的一种,但是在房产性质等方面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楼房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给贫困群众的福利性住房;而农民安置房是房屋被征收后对农民安置建设的住房。
2、费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销售给贫困群众的福利住房;而安置房是在土地征收后赔偿给农民的住房。
3、申请要求不同。经济适用房必须家庭经济达到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而安置房是拆迁后的赔偿房,对家庭经济状况没有要求。
经济适用房需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谓的买地钱,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最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如果是全产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待,各地的不一样,你最好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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