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户籍条件: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申请人收入条件: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申请人住房条件: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人年龄条件: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
5、申请人房屋面积条件: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资料拓展: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1.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
3、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4、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
5、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
6、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7、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在相关网站公示15天。
8、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9、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10、申请人持批准的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11、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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