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协议离婚可谓在离婚方式中较为“温柔”的一种手段,即夫妻二人对于孩子、房产、车产、资产等问题达到协议,方可在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的见证下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但此种方式下的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因此协议离婚是可以索要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也是婚姻法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目前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
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饭了上诉四条中的一跳,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按照离婚双方家庭的具体情况,过错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综合的考核,最终由法官进行决定。
当然,您肯定对于金额也有一定的好奇,那么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呢?根据小编的经验来看,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