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
首先,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户主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房屋的,从而间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到宅基地户主去世之后,其相应的继承人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办呢?流程是什么呢?
一、宅基地过户的条件
①继承人需是本村户口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是其房屋继承人是本村户口的农户,那么可以继承其房屋的所有权,并间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若是继承人是非农或者是外村户口,可以继续居住在此,但是不享有对房屋进行翻建的权利,房屋倒塌后,将被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②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这项原则是不能忽视的,也就是说,若是继承人继承原户主的房屋后,但不能翻修新建,直至倒塌灭失收回。
③符合供养协议内容
部分宅基地户主是农村五保户,对于农村五保户而言,其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这两种形式,集中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分散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按照供养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处理。
二、宅基地过户的流程
①过户申请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其继承人满足房屋继承的条件时,那么其可以先向村集体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这里要注意一点,那就是需要在宅基地原户主去世30日之内进行过户办理。
②过户资料
当满足宅基地过户的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先准备好过户的资料,一般是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村委会同意转移的证明书等等必备的资料。
③过户审核
当资料准备齐全后,便可以申请过户登记,需要先将资料递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便可以登记发证。
当然,也有几种不能继承的情况,比如说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因子女长期不在家导致老人无人供养,最后划分为五保户的,由村里人供养。这部分人去世后,他们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子女不得继承。
6、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