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法律微言看了好多问答,发现好多人的回答都是错误的,明确回答你: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法继承,因为地根本不是你个人的,也不是你父母个人的;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必须确保你也是这个村的户口,否则就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能继承,因为房屋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根据继承法,父母的个人财产,子女当然继承,不管子女的户口在没在农村。
下面法律微言详细解释一下:
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宅基地土地的适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财产权。
用老百姓的语言来讲,上述三个部分可以演化成三个问题:老宅的地是谁的?老宅的地归谁使用?老宅归谁?
法律微言依据法律明确回答你:
(1)根据《宪法》规定,农村的所有地,所有权归集体,也就是全村的人,准确的说是户口落到村上的人。所以宅基地的地,就是集体所有,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因为地永远是集体的,这一点跟外国的私有土地制度完全不一样;
(2)根据《物权法》规定,农村的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可以分给个人使用,比如耕地、山地、林地分给个人种了,就叫土地承包,地给个人建房住了,就叫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个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家会给宅基地的使用人发正式盖红章的证件。
但是!之所以会把集体的地分给你使用,就是因为你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如果你不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对不起,首先不能分给你地使用,其次当然不能继承这个地的使用权。这就是迁出户口,无法继承使用权的原因。
换句话说,只要你不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即使你继承了地上的房屋,国家也永远不可能给你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即使你父母原来有这个证。
但是!又来一个但是!但是这个但是呢,在下一个问题说完再说。
(3)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宅基地上的一砖一瓦,都是父亲母亲们一针一线、一砖一瓦卖的、垒的、建的,都是父母的心血。所以这房子不是集体所有,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注意区分土地,房子也有这两权)全部都是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当然能够继承。所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关集体,无论你是不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都能够继承房子。但是!这个房子呢,国家规定不让你推倒重建和扩建,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上修缮。万一万一,有一天年久失修了,这个财产就相当于灭失了,土地自然就重新回归到集体。
现在继续说上个未说完的问题,既然继承了房子,那么房子之下的土地,可以因为你的房子继续使用,因为你要继续住这个房子,就得继续用这个土地,即使这个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被继承,但是你继承了房子呀!就相当于变相继承了土地的使用权。
稍有遗憾的事,你无法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不影响什么啊!只要房子不到,谁也不敢把你房子下的地怎么样。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进了城迁出户的年轻人都面临这样的情况,对待这种情况,法律微言一定要提醒他们!注意拿出点小钱,修缮一下老家的房子,即使不去住,至少也不能让它倒了吧,万一万一哪天拆迁了征收了,补偿肯定少不了你的。
很多农村大学生因为读书或者当兵、参加工作等原因将自己的户口从农村迁出,有的户口性质也有过去的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么针对这些户口已经不在农村的人来说,他们在农村的父母百年之后,留在农村的老家房产能够继承吗?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房产是属于财产,父母在农村的合法财产当然具有继续的属性。也就是说父母在农村老家的房子即使孩子的户口不再农村依然是可以继承的。其次,我们也知道,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就连我们当初建房子的宅基地也是一样的,作为农村户口的居民,在某一个村长期居住的话,只是对宅基地拥有永久无偿免费使用的权利。再次,根据《物权法》中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使户口不再农村,也可以通过继承房子来间接“继承”宅基地。但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待继承的房子百年后出现了倒塌后,是没有权利重新在原来的地方修建房子的,因为已经失去了拥有免费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最后,大家已经要记住,农村的房产可以继承,这个和户口没有关系!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不管有没有农村户口。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继承”宅基地,只不过随着房屋的倒塌也将不复存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