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
[谢谢邀约]关于这样的答案蛮多的。我在这里简单回复题主几句。劳动合同,现实中它常常会是指那种基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定条件和要求。成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该类合同规范于前述相关法律。并且较为严谨。而什么是劳务合同呢?它是指现实生活中。虽然发生了像前面所述的粗略类似于劳动合同的所述情形。但它又不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私人雇用关系发生的一些合同法律关系。比如帮工等等。基此,实际中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法律视为劳动争议。并以仲裁作为其诉讼前置的法定之争纠处理方法。而劳务合同则常常作为人身损害的受案处理范畴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这个问题回答的自感很不及格也不务正业。为此自罚今天网上摆渡一遍”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自习[害羞])
首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不存在并存一说,需要根据劳动者与单位实际形成的关系进行判断。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则认定为劳动关系,否则认定为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只是体现劳动关系证明的载体,是否在实质上成立劳动关系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1,单位是否具有用人单位资质,即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是否依法进行了登记或者属于依法不需要登记的组织。劳动者是否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是否年满16周岁或者未达到退休年龄。
2,劳动者是否服从单位的日常管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约束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单位的业务范围。
4,单位是否按照一定的周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年底拖欠工资情况频发,但每个劳动者面临的情况、拥有的权利、主张的方式可能都不一,要根据各自的用工性质来定,基本上可以区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种,简单说下区别。
1、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但劳务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可以归纳为:由劳动者向用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上上述主体)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由用工者支付相应报酬的形式。
2、是否有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
要明确这不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根本区别,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或无社保并不必然就是劳务关系。事实上,一些经营不正规的企业经常出现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拒绝缴纳社保的情况,这就要根据其他的用工细节来认定用工性质。
3、适用法律
劳动关系必然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合同法》。
4、双方权利义务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受诸如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若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这都是法定权利;而在劳务关系中,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无“经济补偿金”这一法定权利,只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来主张。
5、因工受伤的后果
“工伤”的法律概念也只存在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证》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来主张后续的待遇;而在劳务关系中受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流程进行,根据伤残鉴定主张赔偿,两者做的鉴定标准也不同。
综上,劳动者要维权,首先需明确用工性质,再走相应的程序。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