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儿无女新政策
国家无儿无女新政策
农村无房的就是贫困户可以申请扶贫补助金,到时候建房子就能有补助金。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给出结论:此人能否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关键在于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无生活来源”这个根本条件。若符合条件时,就应该纳入保障范围;若不符合条件时,就不能纳入。为什么这么说呢?
按照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原来所说的五保户,现在改称为特困人员。两个概念所包括的人员类别完全一致,但在地域范围上有重大区别,也即:五保户只适用于农村地区,而特困人员则包括了城市和农村地区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更直白地说:原来城市中没有五保户,只得称为城市“三无人员”,现在也包括在了特困人员范围之内。
按照政策规定,特困人员包括三大类人群: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特定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孤儿。特困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法定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这就是国家规定的特困人员的判断标准。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再来看一看题主己经明确提出的条件:单身,无儿无女,60岁以后。可以肯定地说:符合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这两个条件,但对是否有生活来源这个核心条件,只字未提。
坦率地说: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给回答者挖了一个大坑。对熟悉政策的人来说,当然不是问题。如果不熟悉政策规定,就很有可能一头跳下去,先入为主地误入圈套,做出错误的回答。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但确实暗埋大坑。至于题主提出的城市户口、无房这两个条件,是没有决定性意义的次要问题。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政策文件中的“无生活来源”究竟是指什么呢?2016年10月10日,民政部制定并发布的部门规章《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第六条明确地规定: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很明显:从根本上讲,所谓的无生活来源还是必须核查两个基本问题:1、各类收入的总和;2、家庭财产状况;3、同时,要十分注意己经明确地规定不能计入收入之中的几类特殊收入的正确处理。
具体说来,就是在核查单身老人的实际收入和个人财产状况时:1、如果本人为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退休职工,当然可以依法享受正常的退休金,生活一般不会有任何问题。即:正常退休的城镇职工,即使单身一人,绝对不允许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类情况,实际工作中时不时会碰到,我就亲眼见到过好几个。2、如果本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其实际养老金的数额,减去基础养老金之后的金额,依然高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城市低保标准),也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3、如果本人在银行有较大数额的存款,或者持有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大额商业保险,具体的认定标准由当地政府研究确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一般以一年之内当地一类(或A类)低保户中,个人可以领取的总金额为限。4、如果本人有其它合法稳定的固定收入,如经营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捐赠收入,经过相关的工作人员核实确认,也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之外,不论是什么具体情况,就应该经过本人申请,将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至于题主提出的城市户口,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关于无房问题,也可能是卖掉自己的房子而去租房住,也可能有原来单位提供、个人没有产权的福利房。总之一句话:无论怎么强调,住房条件有多么差,总不至于流浪街头吧。假如确实无房,一旦获批纳入保障范围之后,则本人即可以申请住房救助,也可以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直接去敬老院集中供养,这在政策上都是允许的,也是可行的。
按政策规定,无儿无女的农村人,只要年满60岁就是五保户,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一切皆由国家供养。
本人愿进养老院的可无条件进住,由养老院负责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和生病医治,本人不出一分钱。
如本人不愿进养老院的,就由国家每月发给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费,无住房的由政府免费修二间,生病住院全报,逢时过节地方政府还要送粮油面衣服等慰问品。百年之后,政府还要负责入土为安。
总之,无儿无女的农村五保老人,不管是否进养老院,一切皆由国家兜底,晚年生活是幸福的。
【1】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是农村的,无劳动能力,可以享受五保户待遇。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住进民政局办的敬老院,或村镇办的养老院。【2】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是城镇的,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户的,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住进民政局办的敬老院。
属于“五保”人员,死亡后国家没有另外的补助政策。
再就是补助了也没有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这样的补贴没有实际意义。
男人38岁,无儿无女,国家没有任何补助政策,毕竟你还正当壮年,还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至少要到60岁以上,丧失劳动能力,无儿无女,这样成为五保户,国家才承担起你的抚养责任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谈一下兜底保障政策的来龙去脉。其实,所谓的兜底保障,是扶贫政策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早在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提出:“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从这两份国家层面的文件可以看出:兜底保障,其实质就是:对于己经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没有劳动能力,导致失去了自身发展能力的贫困家庭,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体,通过综合施策,让贫困家庭也能享受正常的生活水平。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兜底保障,脱贫一批。兜底保障政策的真正落实者,就是各级民政部门;具体的政策措施,就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更直白地说:就是国家掏钱养起来,仅此而己。
其次,兜底保障的具体人员范围有多大呢?毫无疑问,任何政策,都有一个从中央到地方逐级落实的过程。在落实过程中,自然也就必须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最终的结果是同样一个国家政策,各地的具体政策有一定的差别,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在大体上遵循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
就兜底保障的具体人员范围而言,首先必须纳入的是特困人员,然后是最低的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家庭条件最困难的那一部分家庭。例如,本人所在的省份,兜底保障户的范围就明确地界定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类低保户。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农村兜底户因病无儿无女,老了怎么办?己经纳入到兜底保障对象中农村夫妇,又因病无儿无女,也就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定赡养人。对于这类人群,现行政策非常明确:1、未老时,也即夫妇二人还没有年满60周岁时,纳入低保范围,以维持夫妇二人基本的生活需要。这对夫妇己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之中,肯定地说,低保金的补助水平是比较高的,完全符合当前政策要求。2、老了时,也就是夫妇二人年满60周岁时,就完全符合特困人员的条件,直接纳入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之内。其中,救助供养标准中的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用于日常生活需要;照料护理标准,一般按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每月发放相应的补助资金。如果确实无法自理了,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直接到敬老院或福利院去养老;有病了,在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的余额,在医疗救助基金中全额予以报销,不用自已掏一分钱。
这就是目前的兜底保障政策,应该说还是比较有力的。如此待遇,何愁之有?因此,建议题主:人啊,必须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即然家庭状况如比,还是以放宽胸怀、过好当下为好。愁自己,愁未来,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邀请,农村人无儿无女,老人,吃的是五保供养,现在国家政策好,不要说无儿女的老人,就是有儿女的低保户,国家都在扶持,在每个镇建造好几栋大楼,专供无儿女的五保户,和低保户,吃住,有专人管理,包括护理,无法自理五保供养对象,资金由政府财政支持,如果不愿去的五保老人,可以由自己的亲戚负责,政府帮助建房,每月都会领到政府补贴资金,让每位无儿女的老人,得到晚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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