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重婚罪应该怎么判
女方重婚罪应该怎么判,要判几年?有哪些依据?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重婚包括了重婚登记结婚,也包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对外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形。
重婚罪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重婚罪来说,主要是重婚的事实不好认定。重复登记结婚的情况比较少见,而认定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确实不好认定。不是说双方在一起,或者有亲密的照片或视频,甚至有生育子女便构成重婚罪。若想认定对方涉嫌重婚罪,那必须收集相应的证据。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重婚,就会涉嫌重婚罪。关于重婚罪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笔者曾代理过一起重婚自诉案件。不过与本案不同的是,男方重婚,男方已经结婚有妻子,在外又与另一女子办理婚礼,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了孩子。后该女子知道后要追究男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后经法院调解,该女子拿到赔偿撤诉。
重婚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其实就是重复结婚的意思,但是不一定是领取了结婚证的重婚,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重婚了都可能被判刑,毕竟重婚的人侵犯婚姻的稳定和完整权益。
01
重婚罪通常是自诉的刑事案件,特殊情况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
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起诉,而重婚罪却不一样,它往往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原则,如果受害人没有主动向政法部门提起刑事自诉,通常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介入案件的,除非是因为重婚引起严重的不良影响或其特殊事由不得不管。为什么呢?自诉案件的问题就是要自己去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婚的行为,证明女方有重婚的行为,而这个自行收集证据对许多人来说显然不容易,直接结婚后又与他们结婚的显然不多,只能以他们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项来证明,就需要许多证据,比如长期生活的水电房租,夫妻名义共同进行的活动,孩子的教育等等问题。
02
重婚罪通常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重婚罪虽然是破坏婚姻关系稳定的犯罪,但是其量刑最高是两年,通常情况下都不会到两年,还有更多的重婚案件会在刑事诉讼中达成赔偿后,原告撤诉。这与现代人们的婚姻观念有关,已经破裂的婚姻关系即使判处重婚者监狱,出一口恶气。并不能取得更多效果,所以往往在诉讼中一方愿意进行赔偿后,原告撤诉居多。特别最近几年以来,直接判处重婚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而且原告与被告中的一人是有夫妻关系的,不可避免的就有孩子关系,其他亲人关系,所以直接撕破脸皮的并不多,这就是为什么重婚罪少的原因,但是如果证据确凿,直接起诉对方坐牢为止也不是不可的,但需要坚定的情绪支撑,扛得过调解关。
结语
重婚对夫妻中的一人来说是很大的打击,是对婚姻关系的破坏,所以法律明确规定对重婚进行打击,如果夫妻中没有了感情,那么协商和诉讼离婚后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再重新开始,这样对谁都好,因为爱情而坐牢就不划算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2、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而后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3、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女的犯重婚罪与男的犯重婚罪没有区别,其判刑一样是根据《婚姻法》第45条和《刑法》第258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有重婚行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犯罪,只要对方起诉,会被判刑。如果能够判缓刑,可以不坐牢,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