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红冲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红冲
1、借:银行存款 (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2、借:本年利润 (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红字)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12月份应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注意:如果当月未销售或销售开票金额小于上月错误发票的,建议先不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纳税申请表里是不得出现负数销售额及税额的。扩展资料: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需要作废发票。已经跨月的,不能作废,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对方没有认证,或者对方拒收的,必须收回发票的全部联次,可以由销售方在系统中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待国税局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 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必须由购买方在系统中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待国税局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
1、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2、发票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红字3、点击红字—-输入对应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下一步—-系统就会自动显示出先前开具的发票信息,只是是以红字表示—-打印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因此,180天或360天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的限制,并不是对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时间的限制,如果发生了销售折让,可以随时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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