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问题的意思有点模糊,整理一下,是不是这个意思,甲单位招聘了你,安排你到乙单位上班,但是两个单位都没和你签劳动合同。
解释是:甲单位和乙单位属于劳务合作关系,安排人员完成乙单位的工作任务,收入乙单位支付的劳务费。
乙单位负责甲单位派遣过来工作的人员现场管理,安排工作任务。但是不向员工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只和甲单位结算。
甲单位是你的真正老板,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把你派遣到乙单位,工资由甲单位负责发放。这种用工方式称为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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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怎样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部发[2005]12号》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力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几下几种形式:
《1》、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3》、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可以找工作上班。用人单位已经停产,赔偿问题不影响到新的用人单位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没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之日起就生效。劳动仲裁只是用法律文书确认从通知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问题不影响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严格按照各单位已建立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申明、劳动合同约定等形式避免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同时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将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制定得更加具体,对法定解除条件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如明确对“严重影响”的界定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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