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
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
问题的意思有点模糊,整理一下,是不是这个意思,甲单位招聘了你,安排你到乙单位上班,但是两个单位都没和你签劳动合同。
解释是:甲单位和乙单位属于劳务合作关系,安排人员完成乙单位的工作任务,收入乙单位支付的劳务费。
乙单位负责甲单位派遣过来工作的人员现场管理,安排工作任务。但是不向员工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只和甲单位结算。
甲单位是你的真正老板,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把你派遣到乙单位,工资由甲单位负责发放。这种用工方式称为劳务派遣。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老刘谈HR”的其他内容,同样会有帮助。
可以找工作上班。用人单位已经停产,赔偿问题不影响到新的用人单位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没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之日起就生效。劳动仲裁只是用法律文书确认从通知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问题不影响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录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理由如下:
用人单位挖人也太不讲究了吧
法眼扫描知道,现在一些单位无论是自己直接挖人,还是委托猎头公司挖人,对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就恨不得马上让人上岗,管他与上家有没有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种挖人方式,算是比较恶意的了。对员工和公司都不好,如果上家公司不放人,这个员工迟迟不能到岗,或者虽然到岗,但上家一直在诉讼中,也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情绪吧。
用人单位要对员工离职给上家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法》对此有规定: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眼扫描认为:上家公司对核心员工肯定很在意的,不但《劳动合同》的期限长,而且对员工的离职会有一些限制手段的,比如让员工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法眼扫描知道有一名飞行员要离职,但公司不同意,飞行员就走人了到了另一家航空公司,于是公司申请仲裁,要求飞行员和另一家航空公司,赔偿因员工离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340万元。
结语
关于聘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财大气粗的公司直接挖人,会严重影响上家公司的经营活动。
总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对上家公司、员工、用人单位都有好处。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
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