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算不是言词证据
供述算不是言词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
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物证、书证当然属于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
视听资料也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固定证据的方法,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意义上的视听资料,按其陈述主体不同,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
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具备条件:第一,单独一个证据直接证据,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其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辩认笔录。从二个概念来看,不难列出属于直接证据的言词证据。
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中,虽然也有言词表现,但仍属于实物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案件发生现场客观情况的记载,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
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就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实质上还是个人意见的表达,因此,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有多大的法律效力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关注我们合胜法律说(官方号)
属性:
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派生证据(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派生(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否经过“复制”。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二、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以言词表现的证据,如书证,鉴定意见。实物证据是以实物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据,如物证。很明显,证人证言是以言词形式表现出来的,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证人证言的内容是笔录,书面供词为载体。但不论其载体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载体表现为实物而 认为上述证据为实物证据。
三、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也称“旁证”。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区别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关键是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否能够直接证明到案件事实。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观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以上就是小编所作的关于证人证言的证据属性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
一、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人证言有假,首先将该证据排除。如果该证人主观系故意,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进行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伪证,意图陷害或者隐匿罪证的,首先同样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话,会以伪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行政执法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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