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立和股权转让
房地产分立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务总局曾下发三个批复明确“以股权转让名义转让房地产”属于土地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对于控股股东以转让股权为名,实质转让房地产并取得了相应经济利益的,应比照国税函〔2000〕687号、国税函〔2009〕387号、国税函〔2011〕415号文件,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请参考
分立是一个企业变为2个(含2个)以上企业,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股权转让是股东把股权转让出去,股东发生变化。
有效。
以收购股权的方式收购土地,不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情形。
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与一般类型的公司股权转让并无不同。受让方收购房产公司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公司名下的土地权益,并不能改变其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土地权属并未因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依然在公司的名下,因此股权转让并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无须满足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的条件和程序。受让方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间接实现对公司名下土地的控制来实现其商业利益,目的是正当的,并不违法,因此不构成非法目的,不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情形。
股权转让涉及很多税种的,我一一列举一下:
1、印花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投资方缴纳,被投资方无需缴纳,税率是万分之五;2、增值税和附加税这是特定情况才要交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拿去转让时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且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是免税的,其他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税也就是6%;附加税就按照增值税来交就好了;
3、企业所得税企业把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转让出去发生利益所得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
4、个人所得税基本所有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企业转让股权时,暂时只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最后也会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上,还是会沉淀个人所得税;直接缴纳个税的情况是个人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发生利益所得时需缴纳的,税率为20%;
5、土地增值税(这个比较隐形)主要是因为,被转让股权的企业名下有大量不动产,在股权转让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会发生变化,间接的导致了不动产所有人发生变化,税法规定这样相当于不动产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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