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违规可以罚款吗
公司员工违规可以罚款吗企业无权对职工进行罚款的处罚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
所谓“罚款”,是行政处罚、司法制裁的手段之一。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作出罚款决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以及拒不执行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等违法行为,可予以罚款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人民法院处以的司法罚款,以《决定书(司法罚款用)》的形式作出司法罚款决定。
从上可见,在我国,有权依法处以罚款的,只有法定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现实中,企业、事业的单位对内部职工的“罚款”,是一种俗称,实际是一种从工资中扣款的行为。
诚然,在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曾经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但是,在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废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相关内容,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28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65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代替。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仅有第九十条规定了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可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企业对职工处以所谓“罚款”,是没有依据的。
虽然劳动法有规定不能扣员工的工资,但是每个厂都有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也应有一定的处罚。否则,如何让员工遵守厂规厂纪,其实也可以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降低绩效分,同时也降低工资。
对于工厂的管理者来讲,有时员工偶尔出错可以谅解,但不能纵容频繁违规而不去处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厂有厂纪,在不违背劳动法的前提下还是可以罚款。
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什么行为该被罚款,应该由谁来进行罚款,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换言之,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既然如此,它便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不能针对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还是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抑或公务员上班吃早餐等作风问题,都不是违法行为——他们固然有错,但只能采取批评、检讨、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措施,单位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罚款。
即使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也只能由相关执法部门作出。比如,一个人开车闯红灯,只能由交管部门罚款,而不能由这个人所在单位进行罚款。正因为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所以我们看到,在任何党纪、政纪规定里面,都没有罚款这项处罚措施。一些单位擅自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不仅于法无据,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很多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扣发奖金,这不属于罚款。
罚款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且只能由相关执法部门作出。如果员工只是违纪违规而没有违法,不适用罚款措施;如果员工违法,则由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员工所在单位无权“代劳”。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单位动辄对员工进行罚款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习以为常、积非成是。正因如此,包括企业在内的任何单位都无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罚款,是一个必须重申的法律常识。
观点一:无论从重还是从轻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般而言,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所以如果员工的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即应当按照规定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处罚才是。但是如果员工的行为违规但是尚未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按照合法的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未经员工大会或者员工签字认可并通过的,那么这种规章制度依旧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观点二:员工可以有试错成本,但是应当在限定的范围内
员工犯错该重罚还是轻罚?我认为只要在合理的试错成本范围内,就应当从轻处罚,毕竟任何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处理一些问题时都必然面临选择,一个不允许员工犯任何错误的企业换来的并不一定是成功,当然这也要区分具体的行业。
如果这种错误的成本是员工进入岗位合理的成本范围,我认为还是应当从轻处理。
在劳动关系中,因上班迟到、缺勤、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失误等原因被扣罚工资的情况非常多,有的甚至连工资都不够扣款,导致劳资纠纷频繁发生,那到底公司是否能够任意扣罚员工工资,扣罚标准有没有上限呢?
一、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经济损失, 企业可以扣除员工工资以赔偿损失。
其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未完成业绩公司罚爬行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让有过错员工承担赔偿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不能出现员工当月工资不够扣罚就不发工资甚至倒付钱给公司的情况,这是明显违反“不超过当月工资20%”的规定的。
二、员工承担的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遵循“权责一致”的基本规则。
虽然企业要求从工资中扣罚赔偿有理有据,但是从实务中的大多数案件看,赔偿的具体数额是产生矛盾的根源,企业往往直接按照实际损失来扣罚。
我们认为,员工承担多少赔偿数额,应当以员工过错的大小为限,企业应当充分考虑产生损失的客观因素和主管因素来确定员工责任的大小,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按照损失全部由员工来承担,这也是权责一致的要求和体现。
三、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处罚,法律赋予了企业充分的自治权,但是企业应当合理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确定扣款上线,保障劳动者必要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明显违反上述有关的规定,随意扣罚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是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关注这些条款,关注公司制度,才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保留证据,争取合法利益。
文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曹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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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一般都会在规章制度中,有对员工的一些不当行为给予罚款或扣款的规定,比如:有些公司规定,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的,或者擅离岗位的,公司将给予罚款等处罚。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企业的这种规定是合法的,而且,被认为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一部分。该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企不分,所谓企业大都隶属于国有,对员工采取罚款、扣款的方式进行管理,其法理基础应来源于行政管理权,在行政管理中,“罚款” 常常是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的一种方式,《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然深受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影响。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被《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代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并无对员工违纪可以进行罚款的相关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由于这些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实施的诸如“罚款”等这一类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尽管规章制度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规定的“罚款”这一内容不合法,应当认定罚款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了罚款权,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就没有经济管理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直接罚款虽然没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设立“月考核奖或年考核奖”等类型的综合考核奖项,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来行使管理权和规范员工行为。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比例或不能享受奖励。当然,用人单位要注意这些奖金的额度,要确保员工获得的工资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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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单位对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其中,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首先如果员工在工厂做错了事,作为企业会有处罚。这种处罚包括精神上的处罚和物质乃至经历上的处罚。
其次,无论是那种处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方能有效。也就是说,企业方对于员工的处罚,必须按照通过的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有理有据的对员工进行处罚。
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罚,从法律层面是违法的,对于这种违法操作,如果非要维权,那只能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去劳动仲裁。
但实际工作中,一但去劳动仲裁,那就是和企业方彻底的撕破脸皮闹掰了,这也就意味着员工就是仲裁胜诉了,也失去了这份工作。
所以发生这种随意扣罚,建议员工尽可能的去和企业负责人予以沟通和平解决。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公司员工违规可以罚款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