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顺延必须申请
工期顺延必须申请
作好以下几点可化被动为主动:
1.在签订合同时,载明甲方代表的姓名 电话 邮箱(可将签证电子文件发到此邮箱,并且将文件内容编辑短信发到对方手机,明确多长时间内不回复即为认可,将来如果真发生法律纠纷施工单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2.在施工过程可将签证,工期顺延申请等以快递的形式邮递给甲方代表(在货物一栏中标明内容)。
3.约谈甲方负责人(说明甲方不积极配合施工单位,会对工期等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4.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结清以完工程款(以不安抗辩为由)
一般来讲,下雨是不能申请工期顺延的,毕竟下雨是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总包单位应该考虑到的,不属于非抗力因素。除非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因恶劣天气导致连续多少天不能施工,施工方可申请工期顺延,另一种就是雨量过大,远远超过当地同时期平均水平,可以尝试与业主沟通,当然这个就看沟通能力了,说白了,就看你能不能把业主的管理人员搞定了,雨量确实非常大,业主的管理人员也有理由向上级交代,这个就看项目怎么运作。
您好,鉴定日期期间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不算做超过工期,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工期是合同在订立时,完成单位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并且订立了双方如何遵守该合同,并且具备违约惩罚措施,当我们在施工工程中,如果不是我们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我们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工期顺延,例如下雨等自然因素,还有就是停水、停电等甲方原因。这样我们就可以保护施工方的免受合同违约的责任。
我是律师,造价师,我帮大家理一理,一工期顺延,这个要根据生效的实际的进度计划,针对关键线路,工期索赔起点欢度春节的最后一天,终点复工之日。二费用索赔,有2大块,1是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是防疫消毒费用这一块,应该说,建管部门有复工条件的通知,凭通知办理签证。
答案是肯定的,建筑企业有权申请工期顺延!
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针对本次新冠疫情,在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室负责人的解答: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记者问: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请问法律对此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
臧铁伟答: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可抗力,工期可以顺延
全国各地住建管理部门纷纷出台相应规定,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建设工期可以顺延。如:
2020年2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
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复工的项目,顺延工期一般应从接到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停工通知之日起,至接到复工许可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内开复工的工程,顺延工期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2020年2月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施工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提到:
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延迟开工或工期延误的,开(复)工日期为发承包人根据疫情发展和当地要求适时提出,并经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复)工日期;无需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为监理单位认可的开(复)工日期。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并报送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主要包括停(窝)工工人工资、材料设备保管或仓储费用、周转材料租赁费、施工机具租赁费或折旧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发包人应免除承包人的相应工期延误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或合理分担承包人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
2020年2月22日,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出台《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起建设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到:
疫情防控期属于不可抗力情形,工期可以顺延。
云南省住建厅、江西省住建厅、山西省住建厅等全国多个省市住建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工期可以顺延。
由此可见,建议题主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有权申请建筑工期的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工期顺延必须申请“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