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变更股东
外资企业如何变更股东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如果股东未出资完,应当暂且不发,或者在出资证明书上表明目前出资多少),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如何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
办事项目名称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出资及清算具体应用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答复》等。
办理条件
一、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的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初审;
二、通过其他按照特定行业管理规定应完成的前置性审批。
办理程序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领取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到受理窗口(或批复文件指定的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批准证书――申请人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补充(修改)材料的要求。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与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9、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坐标:深圳
变更股权是半流程,需预约再去窗口办理。时间以各区窗口预约时间为准,一般是1-2周。
需要做好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去窗口时要验原件);
5.股权转让协议(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需要注意:
1.一般说来,股转不用股东到场,只需要资料做好,签字并且盖章就可以了。去窗口的时候,需要验身份证原件。
但是,如果之前做过股转的,窗口会核对笔迹,之前股转签名如果是代签的,就会要求股东到现场面签。
2.要留一下,身份证是否已经过期了,如果过期了,就比较麻烦哦,因为是预约的,所以办之前没留意身份证信息,导致办理不成功,就比较耽误时间。
外资变更股东所需材料:1.公司公章2.公司批准证书正本、副本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4.公司原章程5.备案登记薄原件6.新老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每个地方需要的资料可能会有一点不一样,以下提供深圳的变更方式供您参考。
股权变更需要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原件1份);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各1份,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提交)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6.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7. 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港澳地区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回乡证”)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外资企业如何变更股东“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