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被告跑了怎么办
现在法院是立案登记制,只要有明确的被告,有诉讼的事实,在法院管辖范围内,就可以立案。
立案以后,被告跑路会造成直接送达不成功。法院打电话通知取传票电话不通,邮寄传票被退回,然后法院会在法院公告栏发一个公告通知被告到庭应诉,或者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一个公告,公告满两个月就视为送达。
然后法院会在规定的日期开庭,被告经传唤不到庭,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其实这样对被告是不利的。
判决后被告仍旧玩失踪,那权利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还是玩失踪,法院执行局会查询被告名下有无财产,有的话会冻结划扣。多数情况,这种玩失踪的老赖名下无任何财产,那只能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还有可能进行网上布控。
这样按程序走下来,虽然可能没什么收获,但至少是依法固定了原告的权利。如果被告想做些事情,限高令和失信黑名单对他是很麻烦的。除非他是七十多岁的拾荒老人,否则被查到是迟早的事情。
当然了,作为原告方,也不要觉得申请执行了就在家等着拿钱,要积极配合执行局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相关财产线索,不然的话将一事无成。
以前法院是执行难,现在又多了送达难。这是现代社会的可流动性造成的。身份证住址已不再是居住址和唯一地址。
要立案是完全没问题的,但必须得有对方准确的身份证信息,有些农民工兄弟讨薪连请他做工的人都讲不清楚,这种情况就只能先找公安帮忙了。
送达难,就是找不到本人,也找不到相关人。一般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会找一找,问一问。实际也是拖一拖。穷尽办法,就会在送达期里公告送达。所以关乎自己,自己也想想办法找找。现在还有微信送达,知道该人微信也是一条。
配偶跑路的,法定时间后,向公安申报失踪,最后可认定死亡。
审限内,各地做法也不同,找不到被告,也不见有委托人,庭审还是会一拖再拖。缺席审判简单,但人找不到,执行就无从谈起。判决也成一纸空文。
所以要诉对方,自己也要多途径想办法,争取一开始有诉讼保权。
你如果诉的是当地有名的跑路人,一般律师很无所谓,立案庭还是会劝你暂时放弃。
你坚不坚持,见仁见智吧。
谢邀,对于你的情况,在当前法律严打老赖的情况下,首先,对于“玩失踪”的被告,有多重送达方式可以应对,不存在说被告“玩失踪”原告就得吃哑巴亏的情况。
其次,对于“玩失踪”的被告,原告必须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法定之债转为自然之债——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告将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即使以后被告回来了,原告基本也没法主张权利了。
最后,某些法院可能会要求给原告做个笔录,记明“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可能导致无法执行”。即使如此,也应该坚持要求缺席判决,否则就可能导致最后超过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以立案,起诉立案与被告在不在场无直接联系,被告就是不能到场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还是可以照样走法律程序的,可以向缺席被告当事人宣告判决以及送达判决书,当然,这只用于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不可缺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适用于以下情况。
-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驳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如果传唤后,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或法院传唤手续不到位的,可以由法院另外向原告,被告发传票传唤,安排时间另行开庭。
总之,只要有被告的身份证信息以及案件证据,都可去法院起诉被告,被告能不能出席到庭都没有什么影响,法院照样可以进行宣判。
您好,欠款人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例如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一般时效、最长时效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标准,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只要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就可以立案!
被告跑路了找不到人,相关法律文书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开庭不来可以缺席判决!
在拿到判决书以后可以申请执行,实在找不到人和财产线索记得提醒执行法官将人放到老赖的名单里,等对方尝到受限的滋味的时候自然会履行义务,不过也不排除被告跑路后生活确实很困难,那就先缓缓吧!
本人系原法院一线审判工作人员,现在就这个问题,为大家解析下实质性的难点。
被告跑路,立案不难。现在法院是立案登记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一律都可以立案。
被告跑路,审判不难。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主要存在送达难题,但是公告送达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公告之后就可以缺席判决,一样可以得到一纸判决。
被告跑路,执行最难。打官司的目标还是能够让自己的权益得到补偿,而权益的维护主要是通过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被执行人,也就是被告。
所以问题本身不是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强制执行跑路的被告这件事情。
立案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法院则会予以立案,而被告跑路与否,不是影响立案的理由。在此,建议证据准备充分,清晰掌握被告的基本情况再进行立案,如此不会打草惊蛇,对于后期的应诉甚至是执行都是有好处。
被告跑路会对送达文书等相关材料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法院是可以公告送达,所以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是是否掌握了被告财产的相关相信并进行查封,这个可能对执行有一定的影响,具体要结合案子的具体细节进行分析。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欠款人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例如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一般时效、最长时效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标准,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对于民事诉讼,如果起诉被告跑路了,不影响诉讼程序进行,立案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