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会连累哪些人
俗话说“父债子还”,但如今是法治社会,谁欠的债就由谁还钱,但往往有个别人会去借高利贷,那么个人债务无法偿还会连累自己的家人吗?下面就听小编一一讲解。
首先确定个人债务是不会要求儿女赔偿,不会要求父母赔偿。但是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当然,如果是孩子欠债了呢?也不用您还!由于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是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从法律角度讲,父母没有义务替还债,所以也谈不上连累。
究其所以,个人欠款只是一个人,在法律上并不会连累家人,个人债务纠纷是指个人遇到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时发生的“暴力逼债”、“涉黑讨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恶性事件。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则是指个人对于这种恶性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1、行为人若已经成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家人并没有关系,家人也无义务代其偿还。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承担债务。
但是通常我们的个人债务的影响人群还是较为广泛的,比如说
1.主贷人,即签订合同的主体。这个主体不一定是实际用款人。
2.用款人,贷款实际使用人。
3.担保人或者共同借贷人,在合同中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或者在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的贷款人。
4.亲友联系人,在签订合同中提供的联系人或者对方通过手机获取的通讯录名单上的全部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