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起诉
首先是确定受理法院。
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标的额不大,在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即可。现在一般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000万元以上,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的中级法院可能还要高。
债务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案件,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
比方说债务人住所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某某街道,则向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是准备起诉状,并提供相应的副本。
起诉状上,写明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告的基本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等等。
起诉的事项,比如要求张某归还自己借款五万元整及利息。理由,比如张某在某年某月某日向自己借款五万元,有借条为证,张某未按约定还款,应当归还本金及利息等等。
起诉状落款是”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签名及时间”。
最后是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借条、银行的转款凭证、相关的证人证言等等。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写好起诉状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复印件。立案庭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会计算诉讼费数额,应在7日内缴费。
(一)根据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得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得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