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宣布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等措施来防控疫情,这些措施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若在此期间,因为被隔离或小区封闭等原因,受疫情影响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专业律师也对此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均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本次疫情已被国务院确定为乙类疫情,甲类管理公民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均不能预见疫情何时发生,何时结束,并不能预见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因本次疫情防控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正常履行而引起的民商事纠纷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在重大疫情防控过程中,政府部门采取的征收、征用、交通管制等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由此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会造成明显不公平应当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因政府采取控制措施,无法进行正常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