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
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
你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首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分为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提出不续签。
二、如果是员工提出不续签,那么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就相当于自己申请离职一样。
三、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必须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工龄来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龄补偿。
四、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也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我们就可以带上原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时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你8年前已经转为劳务派遣工,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即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公司又没有来缴纳社保,自己不想干了,能够拿到补偿待遇吗?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经济补偿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说你自己提出不想干了是属于自行离职的情形,是无法享受到相关的经济补偿和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但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在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并且企业单位是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的,他也要无条件的执行这样的一个补缴社保待遇。
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承担,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毕竟是由企业单位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所以说滞纳金的费用是由企业单位要承担的,但是我们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我们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只能够我们个人以现金的方式来支出,如果说他没有从我们的公司当中扣除,只能够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公司,然后由公司再交给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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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用词存在歧义,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则需要根据解除的原因及程序等等认定。
这里主要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
很多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职工就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用人单位也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但是,劳动合同法毕竟是一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有着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有着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经济补偿金则规定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该规定,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是劳动待遇维持或提升的这种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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