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后再出卖的税费是多少
随着“80后”的涌入,他们的孩子继承了父母的房产。继承不动产转让是一种普遍现象,在非交易性财产转让中占有很大比例。在出售继承房地产的问题上,很多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房屋继承后再出卖的税费是多少?是否影响购房人数?
房屋继承后再出卖的税费是多少?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涉及税费主要有个税、增值税。但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继承所得房产出售时个税到底交1%还是20%?其实,继承的房产是按照正常房产交易来缴税,只不过在缴税时,可以调看上一手房产证来确定是否免税。
如果继承的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在出售时是可以免征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小明在2015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此房产是小明的唯一物业,2018年出售。缴税时,看小明继承时所办理的房产证就能免征增值税,如果想要免征个税,还可以调看小明父母的房产证,看是否“满五”。此外,增值税也是可以查看上手房产证来免征。
继承的房产出售税费计征方法如下:
1.个税
(1)不满二年的房产:
提供购房发票办理据实征收:
(成交价÷(1+5%)-上手发票价-可扣除项目)×20%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5%)×1%
(2)满二不满五或满五不唯一房产:
提供发票办理据实征收:
(成交价-上手发票价-可扣除项目)×20%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
可扣除项目:今手附加费;上手契税
2.增值税及其附加费
(1)普通住宅(满二年的普通住宅,此税可免征):
成交价÷(1+5%)×5.6%
(2)非普通住宅
不满二年的:成交价÷(1+5%)×5.6%
满二年的:
提供上手发票可差额征收:(成交价-上手发票价)÷(1+5%)×5.6%
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5%)×5.6%
继承的房产是否占用购房名额?
继承的房产是占用购房名额的,如果继承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产权,就按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计算。如果一个广州市户籍家庭继承了两套市区的房产,那么就没有市区的购房资格了。想要再买房,只能到不限购城区增城或从化购买。
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受“3•30”政策的影响吗?
根据2017年3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明确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但是继承的房产不属于新购买的范畴,因此继承的房产可以马上出售,不受限售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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