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年限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年限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等于你本轮在村集体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是全国同步推进的,于1998年1月1日生效,土地承包期为30年,截止2027年12月31日结束。如果2016年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最长期限可以签订12年。
永久性无期限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是无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十年。
一般可以在一至三年期限为一个周期,期满根据对方的效益再协商签订。因为,市场有风险,土地流转也有会有风险,土地流转签约需谨慎。 附:(2005年1月19月农业部第47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理论上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流转土地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剩余期,因此把土地出租到2057年,没有超过土地承包期限,不违法。
但是如果土地流转期限太长,可能对承包方和受让方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想收回土地自己耕种而无法收回,受让方想退租而无法退租。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超过5年以上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最好不要超过5年,这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好处。
我们当地有位农民,把土地出租50年,到2057年到期,现在想收回来自己种植,对方可不答应了,不愿提前中止流转合同,需要支付巨额违约金才肯中止流转合同,补偿到2057年损失,才肯退租。没办法承包方农民付不起违约金,打消了收回土地的念头。
还有,我们当地农民2007年流转土地,期限30年,当年约定每亩支付土地租金100多元/年,可现在又反悔了,觉得租金太少了,要求受让方加租金,每亩支付租金600元/年,可受让方以流转土地时已经约定好了租金支付标准、支付方式了,现在提加租金,没有法律依据,是无理要求而拒绝了承包方加租金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包括以下条款:①双方当事人姓名丶住所。②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③土地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④土地流转用途。⑤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⑥流转土地价款及支付方式。⑦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相关补偿归属。⑧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最好两年一签,对流转双方当事人都有利。流转期限太长,中间发生什么事情对流转双方都没法得到保证利益不受损失。比如说,我们当地2007年土地流转租金每年100元/亩,10年后,如今土地流转租金上涨了6倍,每亩600元左右,如果土地流转合同期限太长,如今,土地租金涨不起来,还是100元/亩,而两年一签的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租金都上涨到600元/亩了。
现在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想回农村耕种自己的土地,由于流转合同未到期,无法回农村,就是因为流转合同期限太长,土地收不回来。因此,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延长到2057年,是可以的,但必须慎重!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的效力问题。
先看看法律规定。
《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都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其中前者是一般规定,后者是特殊规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应当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而不是适用《合同法》。也就是说: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是耕地承包七十年是无效的,应当调整为三十年;如果是草地,应当调整为30-50年,如果是林地,70年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之一就是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另《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上可知,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而且不能超过20年。
可以直接告诉你,如果是集体土地里的耕地,签署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没有效!
而且一旦签署这个所谓的“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造成耕地流失等严重后果,相关负责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流转合同不得超过2027年!
笔者通过咨询相关法律界人士得知,我国严格规定,集体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剩余承包期限。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集体土地正处于二轮承包内,也就是从1997年开始,承包期为30年,二轮承包期将于2027年结束,所以,只要是我国的集体土地,签署流转合同的时候都不能够超过这个期限,否则应为无效。
所谓的“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没有一点法律依据。
我国严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我国有关部门已经不止一次的强调,要想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按照国家相关土地法规,严格保护耕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是有严格指标限制。哪怕是企业和农民签署了流转协议,只要是企业没有分到用地指标,土地不经过招挂拍程序、办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也是属于非法征用土地,将对厂房等非法设施进行拆除处理。
希望一些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不堪设想!
望周知!让自己的亲属、朋友了解。
《粮油市场报》官方账号首发于在!01.29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年限“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