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3、诉讼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如果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其实己经有解决的部门,并且进入了正确的解决程序了,一点也不用担心。但我从医多年的经验,读者如些急切的心情,估计是医患双方有纠纷,可能存在医疗事故,但不知如何办了?下面我就医疗事故这个问题?给大家科普下。
1.大家要明白,什么叫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确立为医疗事故有以下五大要素,缺一不可。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谁来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目前医疗事故确定并解决有二个科学合理的途径:一是走司法途径,简单点就是到法院告医院及医务人员,法院委托专家进行签定。二是走医院卫生主管部门(卫健局)告状,卫健局抽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进行事故鉴定。
4.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做?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当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再次鉴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事故鉴定确定后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赔偿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卫健局申请处理。如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健委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健委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郑重提醒患者家属,遇到医疗纠纷时,一定要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卫健局)或法院这二个正规途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事故等级后,按国家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家属获取应有赔偿。
先协商,后法律解决。法律是公证的,千万别违法。
医患纠纷!坏就坏在出现了纠纷,你只能找医院,或是上级医院!这不是在跟老子告他儿子嘛?而我们大家都懂得一个比较粗俗的道理,那就是,老婆是别人的好,儿子是自己的乖!这特么能有一个合理的结果吗?上法院告状,你特么连个检测报告都没有,你告谁?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你又不服!你又不愿认命!咋办?我到是想明白了,这冤有头债有主!我没那闲功夫来陪你们玩儿,只有像那个为女儿讨公道的人学习,勇敢的去面对死刑!此生不能为国捐躯!能为督促在制度上的完善进步而献身!也算是死的其所了。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并签署书面调解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医疗纠纷争议肯定缺乏经验,需大胆实践。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
二、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
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
不管采取哪一种协商解决的办法,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好处
1、缓解医患矛盾:一起医疗纠纷如果久拖不决,往往会激化医患双方的矛盾,只有在发生纠纷以后,尽快解决纠纷,才能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加深,有些患者在久拖不决后甚至采取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手段。当然,这种协商也不是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应当组织相关科室的医生、专家进行研讨,对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过失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确定是否同意与患方进行协商。
2、减少讼累:对医疗机构来讲,一旦进入诉讼,聘请律师,申请鉴定等等,准备答辩等等会使医疗机构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
3、减少负面影响:有些案件因没有及时解决,患方往往会求助于媒体,媒体的渲染报道,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本文内容来自《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鉴定后明确责任,然后通过协商、协调,形成统一意见后就签署解决文件。这其中有时也很难达成共识,也需要各方有所让步。
谢邀。
第一,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种诊疗规范,尽量避免工作失误。第二,在医疗工作中要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第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出现医疗纠纷,如确有过失,尽力承担,如遇到医闹,也绝不退缩,捍卫自己的权利。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