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
感谢邀请回答问题,我是想不清,能够为你服务感到非常高兴。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等财产的归属分割问题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也是讨论比较激烈的话题。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相反不是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次,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男方还是女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再次,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出资的,明确了赠与夫或妻一方的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
最后,夫妻双方在购房之前,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可以采取书面约定的形式,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共同所有还有单方所有,还是按份额所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我或者相关机构。
您好!这个问题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是在婚姻期间,由单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由单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同样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3、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双方对于这个房产的份额分配,那么则按照书面约定的确认两人份额,离婚后,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4、其他情况,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按一人一半分割,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第一,如果婚内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产权情况是怎么样的?
以下都是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所总结的:
1、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一方用个人财产首付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补偿另一方婚内还贷部分和对应的产房增值部分。
3、双方用个人财产共同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4、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不管是全款还是贷款,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按一人一半分割,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第二,但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在离婚分割时会特别处理:
1、如果婚内一方存在过失、或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孩子,或离婚后有一方没有固定住所,那么在分割时会略有倾斜。
2、如果房产还在贷款中,离婚分割时贷款还未还清,那么通常房屋的产权会判给贷款一方,并补偿另外一方婚内协助还贷部分和对应的房产升值部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能有,如果是诉讼离婚就沒有,这事要商量着来。
房产证上只写老公一人的名字,如果离婚了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自然是不一定。
我们在认定房产权属的时候,自然是先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登记两个人名字,那房产自然是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关系比较特殊,除了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以外,还要根据《婚姻法》等有关规定来确定。明年以后这些法律就整合到《民法典》。当然,明年最高院肯定会出台大量的司法解释,以指导法院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关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要看主要看购房资金来源和购买时间来看。当然,是否全款购买,这个也将影响双方共有的份额情况。
1、房产若是老公婚前全款购买,那这个房产自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管离婚不离婚,这都是个人财产。除非男方有办理加名,或者公证赠与,或是其夫妻财产约定以外。
2、房产若是婚前付首付款购买。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不管是谁还贷,那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按规定,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购买。这种情况主要是以购房资金来源认定。如果购房资金是来自于婚前个人财产,那这只是婚前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转化,并不影响财产的本质及权属,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当然,考虑到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个人认为这里存在一个举证问题。考虑到婚姻存续关系期间的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因房产是婚后购买,那原则上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也将影响权属认定。婚后父母全款购房,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视为父母对子女单方赠与,房产应当认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只是出首付款,那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