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一起没有结婚证
户口在一起没有结婚证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没有结婚也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一,户口在不在一起,不是判定男女双方是否是夫妻的关键因素,结婚还是要以结婚证为准,没有结婚证的,不管平时是什么关系,在法律上都不算是夫妻。未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在法律上,称为非法同居。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早把结婚证领了,否则,应该结束非法同居关系。 二,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1、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形下,户口本显示的“夫妻关系”应当属于登记错误,依法应予以纠正。男女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那么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无法共同生活,自行分开即可。关于非法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又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且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会按照事实婚姻作出处理。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未取得结婚证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手续。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
没结婚就能把户口迁到一起吗,?
男女双方都是未婚(未领过结婚证,)代各自身份证,登记结婚领证。
如因婚姻任何一生变(亡妻,亡夫,离异)必须持相关证明(离婚证,死亡证明)和夲人身份证登记领证。
结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与户口,儿女无关。
两个人户口在一起没办理结婚证是不算的合法夫妻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证才是真正的法定夫妻要想婚姻合法只有去当地民政部门
如果是结婚证遗失,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须携带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如果是从未办理过结婚证的,则直接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须携带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开具户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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