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上班作加班,接300%发放。这只限于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央企和盈利单位可以做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很难做到。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或者工作日的晚上,根本没有必要安排值班,顶多安排办公室人员转接电话就可以了。
值班制度是现在每个单位都要执行的,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在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日的晚上都会安排人员进行值班。但是实际上,除了公安、应急、环保等要处理突发事件的部门和县委、政府等直接服务领导的部门,以及行政服务大厅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以外,其他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本没有必要安排人员全天在岗值班。
值班制度确实是一个单位正常运转制度的很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也得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应急任务或者直接服务群众和领导的任务。大部分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日的晚间的时候,基本上是没有多少工作的,顶多就是接打电话,通知和记录有关事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再安排专人在岗值班,真的是造成了很大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职工的正常休息。
值班对于大部分单位来说,就是为了保持沟通联系,确保有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时候可以通知到有关人员。所以,一般单位值班只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就可以了,让本单位职工转接电话即可,根本没有必要非得把人拴到办公室全天候在岗值班。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关部门抽查检查值班情况的通报上会提到,XX单位XX在值班的时候看电影、打游戏,然后给予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但其实这样的处理根本没有必要,值班只要负责好值班任务即可,值班其实也属于节假日的一部分,值班人员只要确保不耽误单位值班期间的工作即可。
当然了,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制度纪律该遵守还是要遵守的。欢迎关注中省直遴选,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法定节假日值班费“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