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有薪节假日有哪些
国家法定有薪节假日有哪些
国家法定假日工资计算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300%。因此,对于国家的法定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三倍的加班工资,并且是不能利用调休来进行处理,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做法,希望劳动者要清楚这点,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被单位侵犯,损失的是自己。
只要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都是三倍工资结算!(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10年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如下: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国家法定有薪假11天。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家法定全体公民有薪假11天,分别是: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另外,3.8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5.4青年节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劳动者也是带薪假日。不过,这两个带薪假日余休息日不顺延,也部另补工资。
中国的有薪假期有:
1、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其他地方性假期。
2、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按工龄计算:
a,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
b,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
c,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
d,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3、探亲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4、婚假: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6、生育假及看护假: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7,工伤假:因工受伤而不能出勤,停工休养日期,视为工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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