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重审结论怎么办
不服重审结论怎么办
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是按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在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原因可以和被告上诉的原因不一样,这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赋予第二审法院的权力,发回重审的裁定属于不准上诉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能作出发言或其上级法院申诉。同时,由此开始的重新审理并不停止,你只能一边继续一审,尽力争取有利局面,一边申诉。万一重审后你不利,可以再次上诉。
如果民事案件当事人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律再审规定的,作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认为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再审规定的,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
例如民事案件,一审为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二审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为高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高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当事人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或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一些民事案件因涉及地方利益而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挠,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可能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徇私舞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或发回重审。哈尔滨秋林地区某个冷饮厅,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争议,案件当事人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等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案件审判又重复一遍,历经十几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冷饮厅限期搬家。
如果案件当事人认为案件确实裁判有误,应当坚持要求再审。再审法定程序走完后,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渠道要求再审。如果案件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可以决定再审。我国法院自己决定再审的案件,许多是案件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或人大、政法委信访后,被上级机关批转下来,作出生效法院院长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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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纳你所述问题,首先是想通过再审维护权利,但是律师普遍认为没有用,让你胆怯了。到底该不该继续申诉。其次是,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属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准备什么材料,从哪些点切入?接下来第2点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第3一8点回答你第二点疑问。
2其实第一个问题就是小马过河的故事,小马面对河流,老牛告诉他水很浅,小松鼠告诉他水很深,但是河水深浅还是要靠自己亲自去试,犹豫的站在岸边永远到不了河对案。而且,不尝试,一点机会也没有,尝试或许有一线生机,那么为什么不尝试呢?
如果你想尝试,按3-8点的内容判断和准备材料吧,如果自己准备有困难,可以求助律师等专业人士。
3.先看你手头判决是否是可以申请再审的类型。
可以申请再审的案件:
(1)中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下列案件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2条)
(2)对再审裁判或者再审发回重审后作出的裁判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9条、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3)案外人申请再审的。(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4)当事人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
(5)对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申请再审、撤回再审申请后再次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1条、民事诉讼法第209条、2013年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6)对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7条)
(7)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仲裁法第9条、法释[1999]6号、法释[2004]9号)
(8)对裁定再审、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等诉讼程序性裁定及财产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申请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25条)
(9)对离婚案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
4.查明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改判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注意点之一,需要你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上述第二百条第(1)、(3)、(12)、(13)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6.注意点之二,向正确的法院提出。
(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向中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中级法院应在信访大厅设立专门的民商事申请再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再审受理、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工作。
(3)中级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联调联解、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
7.注意点之三,申请再审材料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使用A4型纸):
(1)再审申请书(提交份数为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五份)。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各五分,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新证据复印件。
(6)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申请再审期间的,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再审申请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人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8.注意点之四,注意格式,以下有代理律师的申请书格式,需要对律师身份列明,而且在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有特殊要求,以下是山东地区的再审申请书格式,供参考。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或其他职业),住××省××市××路××号。邮寄地址:××省××市××路××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公司。住所地:××省××市××路××号。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公司。住所地:××省××市××路××号。邮寄地址:××省××市××路××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经理。
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公司、原审被告×公司××纠纷一案,不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之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省××中级人民法院(××)××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2、…… 3、……。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2、请事由二: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综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
(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题目描述的情形不确切,法律专业人士感觉有题主案件有两种可能:二审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咨询再审结果会怎样。本人分别作出如下回答,仅供参考。
如果法院对题主案件判决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法院审判确实存在符合再审的情形,可以坚持申请再审。如果案件一审是基层人民法院,二审应是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我国有一些冤案,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按照当时法律及政策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决定,继续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再审,有的案件经过十几年不断努力争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撤销驳回再审裁定,有的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有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如果题主案件属于上述第二种情景,题主向作出二审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会根据已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如果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情形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再审,即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再审,也可以自己提审。如果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上级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法律不是特别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研究自己案件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案件判决是否符合再审法定情,自己是否应当搜集有关新证据。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事人只有清楚的明了解自己案件状况,才能在诉讼当中有礼有节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浪费自己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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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总是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胜诉方觉得法院判决公平合理,败诉方认为法官存在偏袒,存在徇私枉法等等。所以,不管法院的判决结果如何,总会有一方不服气。但这些看法都是在自身利益基础之上的看法,可能有失偏颇。
一审胜诉,便认为一审判决合理。对方肯定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问题,所以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这个并不能直接认为法官偏袒上诉人。毕竟法院发回重审是需要相应的理由,不排除案件真的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
试想,若是法官真的偏袒对方,那完全在二审时直接予以改判,支持对方的请求,这样对于上诉人才是更加有利。因为我们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作出之后便生效。若不服生效判决只能申请再审,但是再审难度之大,经历过的都知道。
法院既然发回重审,那就好好做好相应的应诉工作。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不服重审结论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