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一审不服如何写上诉状
一审?二审?终审?在经过一审之后,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可,通过上诉是可以启动二审程序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一般的案件都是可以上诉的。
民 事 上 诉 状
上诉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我院认为,该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有错误,故提出上诉。具体上诉讼理由如下:
一、
二、
三、
以上进行论点论据的说明,举例完成后,可进行总结性言论即可。
此致
____________法院
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常见的上诉状的问题,小编在这里也为大家详细罗列出来:
1、由谁提出上诉?
答:由不服一审审判的当事人提起上诉,当然可以把上诉事宜委托给律师处理。
2、在什么期间内提出上诉?
答: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向谁提出上诉?
答:向审判一审案件法院提出上诉或向原审法院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4、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果不会写上诉状,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5、那什么时候受理呢?
答:根据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6、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答: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另外,我们以刑事案件为例,一审不服如何上诉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诉除了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书面上诉的,据悉提交上诉状;而我们这里主要说说口头上诉。
用口头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制成笔录,以固定或转呈其上诉意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而未明确表示上诉的,审判人员应当向其解释上诉权的意思和上诉程序。经解释被告人表示上诉的,应当按上诉处理;经解释仍不明确表示上诉的,则不能按上诉处理。另外,口头申请上诉必须由上诉主体当面、直接向第一审法院的有关人员提出。如果其采取电话、转托他人捎口信等间接的、无法有效认证身份的方式提出上诉,不能视为符合法定口头方式的要求。只能视为诉讼主体有上诉的意向,但是否真实有效,则需进一步核实,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记录诉讼主体的口头申请,并由其签名或盖章刑事案件一审不服如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