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根据我的理解是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而小孩还未成年,那么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出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如果女方不给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扭《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法律角度来讲,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的理由来拒绝承担这项神圣的职责,当然,一方如果确实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另一方需全部承担。
1.民间常走的方法是,夫妻离婚了,孩子归谁谁养过,另一方不付抚养费,基本是母子、母女或父女关系一切两断。在离婚时,夫妻一般都要争抢孩子抚养权。
2.在夫妻年龄大时,再生育没啥保障,双方争夺孩子更为激烈,一般是女孩女方带,男孩负担大,有认祖归宗之责,多是男方带。
3.在实践中,见五六个女方带男孩,太辛苦,需年轻早嫁。有的住娘家十年,孩子十七、八岁了,要宅基建房、娶媳发现是个天文数字,她再嫁时,孩子大了不让娘嫁,女人一生太操劳!孩子不知老娘也需情和爱!
4.题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择,一般是不给孩子抚养费了,多是母子母女关系从此中断。在年老时,孩子更不会上前。如果男方没再娶,女方嫁了没生育,在百年后,有一种可能性是,男方孩子要把其母尸体去合葬。民间每十年听说一起。
那就要看你们离婚时是怎样协商的?假如女方净身出户,你得了孩子和所有财产,那她不付抚养费还有个说道;如果你们的财产平分了而孩子又判给了你,那她不给抚养费就是不要脸了。建议你找前妻好好谈一谈,如果她日子过得不好,经济能力有限,那也可以少给一点,具体数目你们俩要好好商量商量,千万不要当着孩子的面争吵,那样会吓着他(她)的……更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必要时可以上法院起诉前妻的。
按照法律,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异,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所说的是离家不离责任,但现实能有几个有责任心的呢?
有的父母甚至不顾于道德底线,只顾自己好受,自己感觉好就行,根本不考虑孩子将来如何。有的母亲,甚至招呼都不打,抬腿就走,卷走了所有的积蓄,拋夫弃子,玩消失,影都抓不到,更谈不上什么抚养费了!
有的确实是能力有限,又净身出户,离家时一无所有,两手空空,自己都勉强活着!也根本谈不上管孩子了!有的母亲得到了家产,一走了之,要钱没有,要人还找不到,反正孩子我也不要,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所以说做为人母,无论自己有多苦,最好对自己的孩子,要多多关照,要多多付出一些,毕竟孩子是无罪的,别愧对了自己的良心!那可就白活了!
离婚了,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这也是没办法。女方嫁到你家里是来过好生活的,她不但没有过好,反而逼得她失去家庭。她的生活得不到保障,那来的钱给孩子生活费?自身都难保,你还指望她给你钱?
她是嫁到你家的。孩子跟你姓,孩子是你的,你就得尽扶养的责任义务。谁都靠不住,靠你自己。因为他是你的孩子,你不养谁养?
男人要有担当。你让一个离婚的女人给你拿钱,是不妥当的。只有男人给女人花钱的习惯,哪来男人向女人要钱的道理?竟管孩子是她亲生的!跟女人要扶养费,会被人瞧不起的。
生孩子多辛苦,多危险!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给你家添了人口。你占了大便宜,还让她给你孩子出扶养费,这那里来的道理?你就别幻想了,别指往了,自己扛,因为你是男人!
当然,你可以从道德,从法律层面上要求她,应该给孩子扶养费。但这在实际中没有用!是你当初拿着彩礼,送上金银手饰,口口声声给她提供美好生活保障,可现在什么结果?她离婚了!你站在她的立场想想,她离开你的家,心里是什么滋味?她还会给你孩子拿扶养费么?男人,流血不流泪,自己的苦自己受。孩子是你的责任和未来,尽力吧!
女人不给孩子扶养费,你可以起诉法院追索。法院也许会判给你的,但这确实没有实际意义。法律不是生活。只有女人起诉男人追索扶养费的事实,没有男人追索女人扶养费的现实!法律没有规定结婚要给彩礼,你不是高高兴兴地送给她彩礼了吗?不要多计较了,她不给就别要了!你是要不下的。因为习惯就这个样子!许许多多的老人,辛辛苦苦带孙子孙女,直至自掏腰包,甘愿受苦受累,和孩子快乐成长。哪条法律规定老人必须有养孙辈的义务?
女人不给孩子扶养费,是她的心理出了问题。是否要给孩子扶养费,发表你的意见。弱弱声语与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