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了全责后悔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开车时遇到一个小的交通事故很烦人。不管是谁的责任,至少会影响情绪,还要花费时间配合理赔。
如果遇上,事故小,走快速理赔渠道;如果责任不清,找交警、保险公司等来鉴定责任!。
但是,如过当事人认了全责后悔怎么办?那导致另一方无法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认了全责后悔怎么办
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一样生效。如果对认定书不服的,3天内向交警所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科提起复议申请。个人“反悔”无效。
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其次,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所谓的“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
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
快速理赔签字认责理赔
标准:无责车主定损在2000元以下,可以要求直接赔付!2000元以上的需要由责任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专业律师解释:
全国部分城市很早就开通了此项通道,像深圳地区,2009年就开通了快速理赔通道,走快速理赔通道并不需要交警开具交通责任认定书,即使没有交通责任认定书,三方都签字的简易案件索赔申请服务书,也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的!
受损方凭申请书就可以进行理赔
凭简易案件索赔申请服务书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不应该拒绝理赔的,只要赔损额在交强险2000元范围内,应该直接赔付给受损人;
专业律师解释:
超出2000元的部分,则直接启动自己的商业保险,当然在启动之前,保险公司可以征求自己被保险人的意见,如果被保险人在三天时间之内,没有进行书面拒绝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也应该将剩下超出2000元的部分直接赔付给受损人!
全责人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然责任方也可以到交警部门要求重新认定责任,开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过交通责任并未发生改变,而其又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理赔,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交警可以有求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还可将责任方纳入征信系统!
交通肇事的双方,达成了一个责任的自认协议,这个自认协议就体现在保险公司的现场勘验上,所以这一块是无法走行政复议这个程序来推翻原先自认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对于“认了全责后悔怎么办”律师就先介绍到这里,提醒各位朋友在签订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要看清楚内容,对于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认定,不要马上在上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