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如果还没有太大的分歧还是不要选择离婚,以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和财产分割原则,仅供参考:
1.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子、车子、生意、等共同财产。
2.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妇女儿童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3.债务分割:原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以根据以上原则,夫妻双方友好协商签字分割协议,签字画押。
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的话可以通过委托他人来进行法律诉讼。一般来说,离婚财产委托书首先要将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基本信息在委托书上进行明示出来。然后双方进行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一、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 (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年 月 日
二、什么是离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三、离婚案件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l、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 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3、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
针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纠纷,最好是进行私下协商处理。如果是委托他人来进行法律诉讼的话,首先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其次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案件,还需要根据财产的数目来进行收取相关的诉讼费用。所以双方进行协商是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