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诈骗罪从犯
不知情的诈骗罪从犯
1,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这种参与行为就是共同犯罪。但是,当事人属于不知情,依法应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既然是违法所得,肯定是全部没收。
3,从犯发现发现行为违法,且已经实施该行为的,那么举报行为就属于具有悔罪表现。这种表现,也可以作为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的。
如果能查实主观上确实不知道是诈骗,客观上也没有非法获利,应该不认定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如果「从犯不知情」,那就不构成从犯。因为所谓主犯和从犯,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两者必须具备犯罪(诈骗罪)的共同故意。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则该「从犯」只是单纯被利用的人。
毫无疑问,你妹妹一旦涉嫌诈骗,那么,判刑是肯定的。
按照诈骗金额多少,人民法院对其诈骗公司犯罪人员依据刑事责任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判决量刑程度依次在缓刑、或者是六个月以上十二年以下。
根据全国各地警察抓获的各类网络诈骗公司犯罪人员的判决来看,几乎没有不判决刑事责任的,且刑期大多数是在六个月以上十二年以下,情节轻微的,也是判处缓刑一年以上。
年轻人在社会上求职时,一定要睁大双眼,以免陷入非法诈骗公司,从而使自己触犯刑法而啷珰入狱。
年轻人、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在入职公司前,一定要核查公司的背景,了解公司的工作内容。一般来说,属不属于诈骗公司一看就知道。
诈骗公司大多数就是每人一部电脑,N部手机,然后就是对着面前的几本话术本,诈骗人员就开始利用网络广撒网,去实施诈骗。这是很明显的。
网络诈骗花样翻新,有最新的“杀猪盘”`PUA(控制术)、兼职刷单、网上招嫖、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荐股、虚假招聘、网络赌博等等换汤不换药的犯罪内容,这些都是以打电话发信息聊QQ为手段,引诱一些人上当受骗,以谋取个人暴利。
有些网络诈骗公司为了逃避公安打击,把诈骗公司设立在境外,如缅甸、菲律宾、泰国等等国家,然后实施疯狂作案。
以上这些网络诈骗公司的特征特点和无非是打电话、发信息、网上发布虚假内容等等工作内容,非常明显,如果作为一个己经有了一定的社会认知的成年人,你还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充当“凶手、打手“,那么,法律肯定是要予以严惩的。
当然,依照题主的问题内容来看,如果你妹妹不是主要的犯罪核心人员,并且你妹妹积极地认罪悔罪,或是积极地退赃返赃钱财,还是能有机会减轻罪刑而获到缓刑的。
擦亮眼睛,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诈骗,没分到钱,也应构成犯罪。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诈骗犯罪的从犯,依法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该从轻。
担保人不一定会被视为从犯,这需要你提供你未知对方是诈骗银行的证据,但一般不会只是因为你是担保人而对你定罪,是需要考虑你的主观因素的,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就要看你是属于做了尽职调查但同样被骗的不知情,还是你有疑问但没有选择没有进行深究放任对方的不知情。这两种的性质不一样。但即使你是属于恶意的,也不一定会对你进行刑事处罚,因为你是担保人,担保人是有担保人自己的责任的。具体看你们签注的担保协议,里面有没有对你的担保责任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对被诈骗方的损失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担保人一定要做全事前调查再担保。
每个参合到传销公司的人们都说自己是无辜的,当时的状态几乎接近于疯狂,他们的目的就是拉帮结派,多挣钱,所以说在这里面参与的每个人,如果遇到了警察的包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么都想说自己是无辜的,可无辜又有谁会相信?明知道这个团伙就是诈骗的,就是靠骗别人的钱来让自己富裕起来的事,你说不是犯罪吗?
我想说的是,你老婆的这个公司涉嫌诈骗,就有他的关系不可能撇清关系的,所以我说还是等待着法律的宣判吧。
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案金额是按照全案既遂金额确定,与分赃所得金额无关。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从犯对犯罪行为是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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