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调解什么时候判
法院一般调解什么时候判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1、诉前调解。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3、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5、社会化调解。6、开庭调解。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7、庭后调解。庭后调解是指庭审结束后,判决下发前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严格依照法律来讲,不太应该出现这种情况。
《民诉法》123条规定: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19条规定是:起诉必须符合一有明确被告;二属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
换句话说:自你提供起诉材料给法院的七日内,人民法院就应当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你。
如果你已经收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纳了诉讼费,那么法院就已经受理了。如果至今没有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那就是还没有立案。
遇到没有立案怎么办?
办法一(首选):和当时收你起诉材料的法官沟通,告知他现在没法调解了,需要给我立案,进入审理程序。
办法二:也可以直接问询收取你起诉材料的法院的立案庭,若问询以后仍旧没有立案得的,你可以选择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或者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立案采取登记制,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释明并告知书要补正的材料。
你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以下材料,法院就应当受理:1、你本人签字的起诉书原件;2、你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被告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与诉请有关的证据材料。
所以,你这种情况确实不正常,建议尽快和法院交涉以明确缘由。
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就生效,如果调解书没约定履行期,生效后就可以拿钱。
但要注意的是,调解书送达必须是双方都送达了才能生效。实践中有这种情况,就是调解书送达了一方当事人,但向另一方当事人送达时,该方反悔,不签收调解书,这个调解书就不能生效。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再次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就要判决。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都是趁热打铁,立即向双方送达调解书。
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有生效时间,一般从收到之日起十天半月,超出了他的生效日期你没有上诉,法院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即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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