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宅基地政策
现在农村宅基地政策
感谢邀请!
就在今天,刚刚,也就是9月20日,改革领导小组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这是今年8月底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之后,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条款,但都是原则性的话,具体怎么操作,并没有细说。
今天这个《通知》,就说明白了。具体表述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俗乡村旅游等。”
所以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城里人是不能买卖的!城里人想投资买宅基地那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和农民合作的方式经营。经营范围也是由限制的,主要是民俗,农家乐,乡村旅游。
通过什么方式合作呢?主要是租赁的方式。而且租赁最长的年限不能超过20年。如果到期想继续租赁,那再重新签合同。
农村老家的老房子怎么办?
根据题主的提问,你的这老房子就属于农村闲置宅基地。你们全家都进城了,房子没人住了。担心农村集体会收回,是吧?!
你的担心是有道理。因为这一个《通知》,强调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多占的宅基地要求各地按规定分类处理。那些将宅基地赠与,转让的农户,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你们进城了,全家的户口都不在村里,所以才担心对吧。
在这里给你吃个定心丸。通知中明确说,不能把收回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你进城落户了,你家的宅基地集体依然是无权收回的!
但是鼓励进城的农民有偿转让自家闲置的宅基地。也就是说你家的老房子可以随你的心愿转让出去,你会得到资金补偿的。资金从哪来?村集体可通过多渠道投资。你也可以转让给你们本村的村民,但都是有偿的!如果你不愿意转让出去,你家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可以继续留着!也可以和城里人合作经营民宿,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等,合理合法地赚些钱。
这样看来,你就不必太担心!不过,老房子千万不要让倒塌掉!地随房走,如果房子塌了,又长期没有人过问,那恐怕闲置的宅基地就要有人收回了!
至于眼下怎么处理?就要看你们家的老房子是在什么位置了!如果是城郊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有人主动和你联系转让了!而在偏僻地方,很难有人过问,也没人想着要收回!具体情况还得你自己掌握!祝好!
大家认为呢?
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肯定能建房!
因为国家给每户农民都颁发有土地使用证,里边标注有四至、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它是受法律保护的。 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也有具体的标准。原则上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户一宅相关规定,不论是拆旧建新还是院内建房,一般使用面积不能超过180平方米。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提出申请。首先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社、村、镇逐级加注意见后报当地县(镇)国土部门填写建房审批表,后逐级加注意见盖章送审。 第二、现场放线。当地国土部门会同镇村社三级现场勘测、四邻指界、村庄道路退让等,同时完善相关资料,然后按照规划面积放线后农户就可以备料建房了。
第三、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户主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夲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由该部门一边审核办证资料,一边现场复核,确认无异后就可以办理颁发房屋产权证了。
我家就在建房子,我跟我哥一人一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我们可知: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且你必须拥有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然如果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但是你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哪些人可以继承?
1.子女
首先就是子女,农村父母去世以后,一般来讲父母享有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但是因为宅基地上有房屋,所以可以由他们的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的户口是否是本村的。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使用至房屋不在为止。但是前面我们也提到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只能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新、修缮等。
2.亲属
农村有一些孤寡老人,会在晚年的时候过继同辈兄弟中的孩子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老人去世后,房子就可以由这个人来继承;如果老人没有近家门的亲属,远一点的亲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由老人和村集体组织都同意,才能搬来照顾老人的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后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特殊情况是:老人没有什么亲戚的,一直独居生活,那么晚年可以由村集体派人来照顾,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和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外迁的,这种情况下女人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但是原本的房屋不能翻建或者新建,顶多只能维修加固一下。等到房子倒塌的那一天,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的户口没有外迁,仍是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就可以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到自己的名下,也可以重新盖房子或者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村民。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继承?
1.如果你已经办理分户,且拥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根据现在的“一户一宅”原则,肯定是不能继承的。
2.现在农村宅基地资源还是比较紧缺的,如果你已经分户,又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不能继承的。
3.如果宅基地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也是不能继承的,简单来讲,就是未经当地村集体组织允许私自在空地或者是违法在耕地上建造了房子的,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会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更不用说继承了。
4.如果你已经不属于农业户口,不管是因为某种原因,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房屋不能进行翻修、重建。5.农村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五保户等,因为子女长期不在家无人赡养的农村老人,最后被划为五保户,由村里人供养,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会直接被当地村集体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6.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者是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7.宅基地使用也是有面积规定的,土地确权过程中,超出的部分并不会被确权,也就不能被继承。
农村户口迁出后,房屋如何处理?
主要分为几种情况,户口迁出了,但是房屋还是完好无损的,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这个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修、重建。户口迁出,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经倒塌的,那么村集体会直接收回宅基地;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然在农村的,这种情况宅基地的使用权依然是在父母手中,房屋也是可以重新修建的。
所以说父辈的宅基地你能够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迟早都是要被收回的。现在农村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每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分户有自己的宅基地了,你能继承的肯定只有房屋。如果你还没有分得宅基地,且符合当地农村宅基地申请分配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是否能直接分得父母留下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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