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集体土地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2019年8月全国人大审核通过修定的《土地法》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允许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公益设施用地和宅基地,跟国有土地一样同价同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可近一年过去了,不是没放开,而是并没有开展起来。原以为边远地区不易开展,要开展也应是在城市郊区。可眼下,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买卖也并未开展起来。
首先普遍感觉,走城市化己是大势所趋,总不能好不容易搬进城市了,然后再回转回来。再一个主要是开发商已将所有易于开发利用的地皮,全部圈走了,并且所建商品房大量剩余买不下去,谁还敢再去外围买一块宅基地建商品房?而个人,买一块地,也无力量建一憧楼房。单建一座民房,更不划算。所以,本来认为放开土地买卖,可以帮农民致福,也可缓解城市居民负担,可却开展不起来。
应该放开宅基地买卖,已有政策。可开展不起来也没办法。让城市人回归农村诗酒田园生活,看来不是一天可以办到的。
集体土地严禁买卖!村里可以卖给你土地吗?
在一些农村,不懂法的村干部和村民非常多。集体的土地都敢私自买卖,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有人举报,这种非法的买卖是要受到查处的。所以,就是村里卖地,你也不要买,以免“蛋打鸡飞”,到时候地也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守法。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干。否则,吃亏的将是自己。
本人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结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实际作答。
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买卖的。
具体来说宅基地要合法地转让买卖,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该宅基地本身无使用权属争议,且所在的村里和社里同意。无使用权属争议,就是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清楚明了的;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组织,所以在买卖转让,当然得征求主人的意见,不过在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只要购买方符合条件,村里和社里一般都会同意。但一程序不能省略,因购买方要建房还得村里、社里盖章同意才行。
- 购买方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只要购买方购买后是用来建房,不管是迁建,还是扩建,都得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本村的农村户口,宅基地使用面积符合规定)。
若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该宅基地的买卖转让(其实买卖中就包含有转让这一形式)就是无效的,就不合法。
第二,通过不合法的渠道而购买宅基地所建的房屋,严格意义上讲都违建,目前正在推进分类处置的相关工作。
不合法的一户多宅的(即原有农房,又不合法地占地修建了农房),一些会通过拆旧处理(目前各地都在清理并拆除),一些会通过合法地分户等进行合法化处置。
城镇户口人员、非本村人员购买宅基地建房的,无法确权,一些地方已妥善处置一部分,一些地方即将启动新一轮处置工作。
谢邀!谈谈个人看法: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要视情而说,首先是房屋的产权,即所有权归属问题要判明了。如果产权清楚,无其它争议或法律纠纷,可以买卖了。 二,土地与房屋是两个概念,两个属性。要点是房屋建在土地上,你可以买卖房屋,而不能买卖土地,这层关系务必厘清。 三,假若你买卖成交了,土地使用等权利怎么办,比如,村上要收地,你怎么办,房屋是你的,你可以处分,而地你仅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 由上,上述买卖房屋情况,不论买前,卖后要考虑好了。反则,引发不必要麻烦,不要到时“赔了夫人又折兵”。@老张心语 @千里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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